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須對本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錄用人員上崗后若發現其個人檔案材料不實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命題圍繞輔導員考核命題圍繞《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教思政〔2014〕2號)和《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3號),并結合本校輔導員崗位需要擬定。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要求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寫作能力等。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僅作為入圍面試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學校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學校在人事處網站發布入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和面試公告。在面試公告發布前,入圍面試人員有棄權的,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公告發布后則不再遞補。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0分鐘。
3.總成績計算: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方可進入心理測試、體檢和考察階段。面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序順序。
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通過學校人事處網站進行發布。
五、心理測試、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到低順序擇優確定進入心理測試、體檢和考察環節人選。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心理測試、體檢均合格者,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查。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錄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取消錄用資格。
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心理測試、體檢和考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心理測試、考察有不合格或棄權的,可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依次遞補。
六、公示
心理測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學校審定通過后,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hbuas.edu.cn/)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結果備案、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證書,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辦理聘用手續
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學校為新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須知
考生要自覺服從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不從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病情和相關接觸史的,依法追究責任。
九、違紀違規的處理
對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執行。如發現應聘人員提供材料不實、有違紀違規現象并經查證屬實的,將終止聘用。
十、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文理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hbuas.edu.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發布網站,湖北文理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hbuas.edu.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面試成績、錄取情況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
政策咨詢電話:0710-3591360(湖北文理學院人事處·人才辦)
監督舉報電話:0710-3590724(湖北文理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附件:湖北文理學院2021年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輔導員崗位一覽表.xls
湖北文理學院
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