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考試方式為試講+面試;應聘非專任教師崗的,考試方式為面試。崗位需求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能少于1:3。達不到1:3開考比例,又確實需要進人的崗位,經學校核準后,按實際符合報考條件人數調整開考比例,報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開考,并發布變更公告(含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調整開考比例)。
1.考試方式
(1)應聘專任教師崗位
①試講。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需要先進行試講。試講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進行。根據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應聘者試講結束后,當天公布試講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將在3個工作日內在我校官網公布。
②面試。面試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小組按自治區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組織實施,主要對應聘人員綜合素質進行考察。面試方式為相關知識現場口述作答,主要內容為事業心責任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溝通能力、知識應用及創新能力、舉止儀表及崗位適應能力等方面。應聘者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結束后,匯總綜合成績。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按照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人選。考生綜合成績低于該崗位綜合成績滿分值70%的,不得進入考核程序。該崗位考生綜合成績都達不到70%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2)應聘非專任教師崗位
應聘非專任教師崗的,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面試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小組按自治區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組織實施,主要對應聘人員綜合素質進行考察。面試方式為相關知識現場口述作答,主要內容為事業心責任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溝通能力、知識應用及創新能力、舉止儀表及崗位適應能力等方面。在本崗位所有應聘者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應聘非專任教師崗位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人選。考生面試成績低于該崗位面試滿分值70%的,不得進入考核程序。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都達不到70%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3)考試方式可根據新冠疫情控制情況,報主管部門同意后適時調整。
2.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的確定時間、具體方式、地點和考場安排等信息,根據疫情控制情況另行通知,必要時可采取線上測試。考前3個工作日在學校網站公布考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我校官網發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參加考試,不另行電話通知。
按照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編制的《各類現場筆試面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考生自報名截止之日起,必須申領廣西健康綠碼,并自我健康監測觀察不低于14天,每日進行健康登記,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風險等級查詢為準),不出國(境),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來自新冠疫情中、高風險區域和入境不滿28天(不含出澳門入境)的應聘人員需提供面試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才能來校面試。在此提醒考生:務必選擇一種有效途徑,提前14天以上申領廣西健康綠碼,并自覺做好健康防護措施,以免對考試造成不良影響。
考生須填寫《考生健康監測承諾書》、《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狀況記錄表》(見附表4),考試當日提交,學校對身體健康、已申領“廣西健康碼”的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審核。考生應主動配合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對于填報弄虛作假、瞞報漏報信息的、不配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違反學校疫情防控規定的考生,將取消考試資格與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師德師風、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考核不合格或應聘資格復查不通過,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選進行考核。
(五)會議研究
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按照考試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選。
(六)公示
擬聘人選在學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學歷學位、專業、擬聘崗位等。
(七)體檢
擬聘人選根據要求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及相關規定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一律不予聘用。
(八)聘用
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辦理非實名人員控制數工作人員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執行試用期制度。聘用人選在學校指定的報到日期起七天內未能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試用期內查閱檔案發現有政審不過關、檔案材料造假、違法違紀行為、師德師風失范、學術不端等問題的,解除聘用關系。試用期內服從學校崗位安排與調配,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予以繼續聘用。
七、紀律與監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二)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凡與報考人員有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不得參與公開招聘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會議討論等工作。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與本單位人員涉及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本次招聘考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聯系電話:
應聘咨詢電話:0771-3852561
監督舉報電話:0771-3823632
附表1:廣西財經學院2020年度公開招聘非實名人員控制數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