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體檢、考察。由單位組織到麗江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到用人單位指定醫院進行復檢1次,復檢結果即為本人體檢結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核,考核采用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派人查閱學生檔案、聽取學校和實習單位意見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7.確定擬聘人選。根據崗位能力測試、體檢、考核等綜合情況,由校黨委集體研究決定擬聘人選。
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而空出的崗位,按應聘該崗位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8.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9.審批。崗位能力測試、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七、紀律及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其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領取有關證件、通知,提供相關材料,考試、體檢缺席等,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予以嚴肅處理。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將予以追責和問責。
八、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在試用期間,黨校要對新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延長試用期或取消聘用資格。
(二)未盡事宜,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規定辦理。由中共麗江市委黨校和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九、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2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執行。
(三)應聘人員要認真參閱核對招聘崗位的各項招聘條件,所列職位其他要求和備注中的要求均具有同等效力,應確保符合招聘條件范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要保證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十、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
市委黨校組織人事科:0888-5330043
(二)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組:0888-8889017
市委黨校紀檢辦:0888-5330041
附件:
1.中共麗江市委黨校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中共麗江市委黨校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