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學能力測試
考生筆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教學能力測試環節,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教學能力測試的人選。對進入教學能力測試環節的人員確認放棄的,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且只遞補一次。
教學能力測試在人社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教學能力測試全程錄音錄像。教學能力測試委托專業招考機構對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潛在能力進行測評,要求應試者使用普通話參試。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要求全英語教學。
1.應聘人員參加教學能力測試(即專業測試,包括教案編寫和試講、試教),以試講、試教為主,每人備課、編寫教案時間為90分鐘,講課時間20分鐘。應聘人員教材及教師用書自備,小學使用山西省2020學年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教材目錄中五六年級大同市通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語文、英語教材,江蘇教育出版社數學教材。幼兒園使用由朱家雄主編,海燕出版社出版,新華書店發行的現行大班教材。
2.教學能力測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測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60(含)分以上,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3.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每位應聘人員教學能力測試完畢當場宣布個人的測試成績。
5.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采取百分制。
綜合成績=最終筆試成績×60%+教學能力測試×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
筆試成績、教學能力測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同1個崗位,若最后1名有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結束后,所有應聘人員的測試成績及其排名在靈丘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
1.體檢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按照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組指定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統一組織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可明確提出復檢申請的時限),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崗位空缺不遞補。
3.體檢時間地點及其它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是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在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筆試成績、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綜合成績、排名、招聘崗位等信息。
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認真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者,不予聘用。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填寫《靈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安排上崗,聘用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單位負責聯系有關部門按規定為其辦理定崗、合同鑒證、工資核定等相關手續。
1、聘用人員實行12個月的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2、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3、我縣對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五年的服務期限,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六、防疫要求
1.根據山西省有關規定,考試人員須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及境外,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考試時,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手機健康碼、行程卡綠碼進入考點;健康碼、行程卡非綠碼的考生,還須提供面試前7天內防疫檢測機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所有考生必須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衛生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體溫37.3℃以上,出現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立即就近到發熱門診或定點醫院進一步診療。
3.考生要做好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除核驗考生身份和考試時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其余時間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4.11月15日以來,去過天津市、上海市等出現疫情地區的考試考生,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以及與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的,應及時報告公開招聘面試領導組,并按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做好核酸檢測和隔離觀察。
5.考生要如實報告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凡隱瞞或謊報,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嚴肅招聘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
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將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過程各項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
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結果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靈丘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回避制度
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加強監督巡視力度
縣紀委監委第八派駐監察組要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內部監督力度。人社部門通過現場巡視加強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管力度。
(五)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
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公開招聘領導組、縣紀委監委第八派駐監察組投訴、舉報。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處理。
八、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靈丘縣2020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監督電話:1523420969613028087793
考務咨詢:0352--8522791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1.靈丘縣2020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要求一覽表
2靈丘縣2020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資格審核表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報考承諾書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報考承諾書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靈丘縣2020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