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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政府《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等政策文件規定,經研究,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集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程序規范、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對象
詳見《2020年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下稱《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執業(職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近2年來在我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考察中存在違紀違法違規行為的;
4.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用)已進入體檢或考察環節的;或已被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且原錄(聘)用單位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的(服務年限計算從開具行政介紹信起至本次招聘公告發布當日止);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正式編制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轉正聘用手續,兌現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符合《汕尾市紅海揚帆人才計劃》條件的聘用人員,除執行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外,按《汕尾市紅海揚帆人才計劃》規定標準發放補貼。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0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月12日下午16:00;
(二)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廣東汕尾人才網”(網址:www.shanweirc.com)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程序
1.提交個人報考信息。考生應認真仔細閱讀本公告(含所有附件),準確理解把握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本人條件完全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后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考生務必保存好自己的報名賬號、密碼,因考生忘記報名賬號、密碼或填報姓名、性別、身份證、學歷(學位)、專業、經歷、執業(職業)資格、聯系電話以及上傳相片等個人信息錯漏致影響考試,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2.報名系統初步審核。報名系統將對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繼續報名。
通過報名系統資格初審的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以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意見為準。
3.打印準考證。報名信息提交確認成功后,考生應于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各個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五、考試
(一)筆試:采用閉卷方式。
1.筆試科目:根據按崗設考原則,本次筆試共分三類,每個科目分別測試從事本類別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1)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2)教育類崗位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3)衛生類崗位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衛生類)。
2.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詳見準考證。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3.筆試成績公布時間: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汕尾人才網公布。屆時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在廣東汕尾人才網報名系統直接查詢。
(二)面試資格復審
1.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崗位名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確定面試資格復審對象。如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入圍考生出現名次并列,且經面試資格復審均合格,則一并列為面試人選參加面試;如同一崗位筆試考生達不到面試人選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所有進入面試的考生均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在廣東汕尾人才網上公布,請考生自行留意。未按規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所缺名額可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
3.面試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請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打印);
(2)考生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