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審查工作要求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并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應聘資格。
2、資格審查內容
(1)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日;專業工作經歷時間截止為2020年8月31日;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21年8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關于年齡的計算方式:如某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9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
(2)關于學歷的說明:《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0年赴山東地區高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中學歷一欄標明的:“本科(學士)學歷”,僅限于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的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碩士”,指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碩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碩士)”,指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博士”,指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博士)”,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且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
(3)對有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實訓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工作經歷。
(四)查詢報考申請結果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3日17:30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告知考生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審核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單位。12月3日,考生參加我省在山東大學舉辦校園招聘會現場報名的,由招聘單位現場進行審核,告知資格審核結果。
五、測試
測試方案由用人單位制定,測試可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也可直接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六、體檢、考察
按考生成績,根據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在校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應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核、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在本部門或招聘單位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九、違紀違規處理
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執行。
附件1: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0年赴山東地區高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0年赴山東地區高校專項公開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廳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