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20年12月13日9:00-11:00
3、筆試注意事項
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準考證上的地點參加考試。按照國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考試前須接受手機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綠碼及體溫測量正常者,方可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以及手機健康碼綠碼(不能提供健康碼綠碼的,須提供筆試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需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視同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檔案存放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4)。
3、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服務期滿有合格證的,可提供合格證書,沒有合格證書的須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級農業主管部門、縣級人社部門、市級農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4、退役軍人報考須提供本人退伍證。
5、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的人員,服務期滿有合格證的,可提供合格證書,沒有合格證書的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的縣級人社部門加蓋印章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以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入圍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主動放棄。對資格審查結果合格、不合格審查部門提出意見,不合格的說明原因,取消資格。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一次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六、面試
1、面試方式及內容
(1)護理類,面試采用實踐操作的方式進行。主要看其實際操作能力的規范性和熟練程度,考察其對護理基礎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面試時間為10分鐘。
(2)公共類和醫學類,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為10分鐘。
(3)教師類,面試采用講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講課內容:所報學科教材(根據指定教材定課題,提前60分鐘備課);講課10分鐘,答辯5分鐘,共15分鐘。
2、面試成績及總成績
面試滿分100分。成立面試考官小組,每組5-7人,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按各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面試組織單位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七、體檢和考察
1、對報考人員按照報考崗位以及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通知應聘者結果一周內,由本人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申請),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復檢費用考生自理,遇有疑難問題需要進行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療機構要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客觀公正。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主動放棄。體檢結論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考察方案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制定。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對相關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為主動放棄。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1、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平定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d.gov.cn/)和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社考試專題)(http://rsj.yq.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負責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2、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轉正定崗定級手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并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對有舉報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查無實據的不影響本人的聘用。舉報屬實并影響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后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九、工作紀律
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招聘。整個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負責,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紀律。要增強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公開招聘規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人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2020年度平定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負責解釋。
十一、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招聘考試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報名成功后,要確保聯系電話暢通,并及時關注報名網站發布的后續公告、公示。
3、希望報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集中在最后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
4、本次公開招聘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監督舉報電話為0353-6161278、0353--618869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2020年度平定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山西省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doc
平定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
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