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
1.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為閉卷形式。
2、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試范圍。
3.筆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高中、初中、小學分別在嘉興教育網、中共南湖區(qū)委南湖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4.筆試成績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5.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6比例確定入圍面試的人員。資格復審對象為入圍面試的人員。
2.資格復審時間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普通話證書、教師職稱證書、工作年限相關證明材料、主要榮譽及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五)面試
1.面試采用試講、答辯等形式。
2.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范圍。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公布的招聘崗位計劃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1.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章。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列入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
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中出現(xiàn)放棄或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面試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七)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高中和初中、小學入圍人員分別在嘉興教育網、中共南湖區(qū)委南湖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1.擬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高中教師與清華附中嘉興實驗高中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初中、小學教師與清華附中嘉興實驗學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對本地無住房的教師,學校優(yōu)先提供教師公寓或幫助申請人才公寓。
3.對符合嘉興市人才引進政策的教師,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租房補貼和購房補貼。租房補貼標準為:博士2500元/月,補貼期限不超過10年;碩士1000元/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購房補貼標準為:博士35萬元/人、碩士15萬元/人。
四、有關事宜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清華附中嘉興學校組織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教育、人社部門、清華附中嘉興學校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公開招聘的聯(lián)系方式與監(jiān)督電話:
聯(lián)系電話:0573-83677973(呂老師)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
0573-82058367(南湖區(qū)教體局)
監(jiān)督電話:0573-83850331;0573-82832007;0573-82228947
清華大學附屬中學嘉興學校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