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實施,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如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在相應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溫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溫嶺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戶口。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3.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4.報考人員同一本學歷證書載明的學歷和專業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可以報考,否則不能報考。
5.報考者認為自己所學專業與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相同或相近,應于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將書面申請送至溫嶺市教育局,并提供畢業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高校期間的學生成績單復印件或其他充分證據材料。待研究后,決定是否予以增補調整,并以正式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6.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7.擬聘用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應學科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不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書及對應的考試合格證明)及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8.體檢前,已就業者應書面報告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并取得同意報考證明,如未按要求書面報告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的,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與單位協商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再辦理聘用手續,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所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不能辦理聘用手續,并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八、其他事項
1.聘用人員實行見習期“4+1”培訓一年。見習期培訓不合格或見習期滿后經學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轉正定級,延長見習期一年,直至考核合格。
2.聘用人員在溫嶺市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見習期)。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溫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溫嶺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0576-86218870、86126136、86010977
附件:
1.《2021年浙江省溫嶺中學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一覽表》.xls
2.《2021年浙江省溫嶺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x
3.《2021年浙江省溫嶺中學公開招聘教師考試疫情防控指引》.docx
溫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嶺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