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黃巖區教育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127人】3月21日至3月31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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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育教學需要,經黃巖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小學正式在編教師98名。學前教育事業編制報備員額管理教師29名。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身心健康,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文化專業知識和技能。
2.應聘人員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且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黃巖區常住戶口的人員或黃巖生源(含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黃巖區常住戶口)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部分崗位放寬戶籍范圍和生源地,相應戶籍范圍或生源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也可以報考(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具體詳見附件1《黃巖區教育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崗位表》)。
4.符合招聘崗位的規定條件。
5.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黃巖區區屬行政事業單位(截止公告發布之日)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或已被黃巖區區屬事業單位正式簽約聘用的人員(含黃巖區教育局在浙江師范大學和臺州學院專場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時已簽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等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未滿國家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其他說明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師范類畢業生如所學專業無相應報考崗位的,可任選一個符合學歷與教師資格要求的崗位報考。
2.往屆畢業生應聘的崗位須與其教師資格證書種類及任教學科相一致。如所學專業與教師資格證書上任教學科不一致,以教師資格證書上的任教學科為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則要求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相應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
3.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擬聘用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經自主擇崗被西部五鄉一鎮(富山鄉、上鄭鄉、嶼頭鄉、上垟鄉、平田鄉、寧溪鎮)學校聘用的,最低服務期限為六年。
三、招聘崗位與招聘報名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的戶籍、學歷、報考資格、教師資格、專業等報名條件詳見《黃巖區教育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崗位表》(附件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報多個崗位則視為報名無效。
(二)招聘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形式,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3月21日9時—3月31日17時。
1.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使用手機微信掃碼添加公眾號“黃巖教師招聘考試系統”(二維碼見附件2),點擊“在線報名”進入小程序“黃巖教育公開招聘在線報名”,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信息進行報名。網絡報名完成后,應聘人員下載打印《黃巖區教育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管至資格復審結束。同時應聘人員加入“黃巖教育2020招聘QQ群”,即時接收招聘信息。
2.資格初審時間
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4月1日9時—4月3日17時。
報名結束后,黃巖區教育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考生不能修改報考信息,請及時關注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根據審核未通過意見,可在2020年4月7日9時-4月8日17時登陸報名系統如實準確地修正完善報名信息后再次報名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再次接受資格初審。
再次資格初審的時間為2020年4月9日9時-4月9日24時。
3.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0年4月10日9時-4月12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考試費100元),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報考人員,如符合報考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請務必在2020年4月13日到黃巖區教育局(區政府行政大樓1611室)改報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0年4月16日9時—4月18日9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陸網絡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招聘辦法
(一)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不開考。招聘計劃3人以下(含3人),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人數。招聘計劃4人及以上,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人數。中小學語文教師設A、B崗位(崗位序號07、08),如遇其中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在兩個崗位內調劑使用。
(二)考試辦法
招聘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總得分100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三位,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占80%)和《教育基礎知識》(占20%),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
(2)筆試時間:4月18日上午9時。如因疫情防控等情況而改變,則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黃巖區第一職業技術學校南校區內(朱砂街158號)。
2.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招聘數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數超過10人的崗位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