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針對“區紀委監委監督力量薄弱,初核線索中,主動發現立案的較少”的問題。一是充實力量。監督檢查室由6個增加到8個,設立6個派駐紀檢監察組;新調入6名干部,監督檢查力量占機關總人數超過60%,計劃下半年再公開選調一批。二是立體監督。在反腐敗協調小組框架下,推動黨內監督與司法監督、審計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等監督協調融合,制定了《黨風政風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構建立體監督網。三是明確重點。先后開展疫情防控、黨風廉政建設等9項監督檢查,對主城區住宅小區開展4輪全覆蓋式疫情防控監督檢查,發現問題521個(次);對20家復工復業企業開展監督檢查,立行立改發現問題28個,黨紀處分3人,組織處理3人。四是嚴格紀律。責令作風浮漂、該發現問題沒有發現的2名紀檢監察干部作出深刻檢查;區直單位、鄉鎮黨組織充分發揮主體責任,黨紀政務處分7人、誡勉談話8人,組織處理88人。
(4)針對“鄉鎮紀委發揮監督作用不夠,巡視期間接到反映村干部的信訪件較多,信訪量占比較高”的問題。一是強化基層隊伍。結合鄉鎮改革,鄉鎮紀委編制由3-5名調整為4-5名,17個鄉鎮紀委編制由58名增加到70名。二是下沉基層監督。區紀委協調指導鄉鎮紀委上下聯動,靠前監督,17個鄉鎮紀委圍繞疫情防控開展監督檢查348次,立行立改問題295條。三是“小微權力”公開。深入推進農村“小微權力”清單管理規范運行,編繪26項“小微權力”清單流程圖,在村街顯著位置上墻,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四是加強村級監督。制定了村級紀檢委員監督提醒、村級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創新監督方式,實行掃碼監督。五是推行“廉政微課堂”。在信訪量較大鄉鎮西蘇鎮做試點,舉辦3期“廉政微課堂”,隨后將在全區推廣。
(5)針對“問責不夠有力,簡單化、泛化并存”的問題。一是健全制度體系。區紀委監委圍繞工作鏈條制定了《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等76項制度,正在起草10項。二是強化集體研判。定期召開紀委常委會、線索排查會、案件調度會、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專題會,防止問責不力和簡單化、泛化問題。三是健全責任鏈條。對于初核了結、談話函詢案件,增加審理室、案管室把關程序,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傳導壓力,倒逼責任落實。
(6)針對“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察發現問題較少”的問題。將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回頭看”列入區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計劃,適時對有關單位進行重點“回頭看”,實施精準監督,進一步挖掘扶貧領域問題線索。
(7)針對“有的巡察報告同質化嚴重”的問題。一是組織調整。對巡察報告同質化嚴重的巡察組組長調離巡察崗位。二是自主督導。加大自主巡察督導力度,及時糾正巡察發現問題偏差現象。三是評審報告。制定了《巡察報告評審制度》,由領導小組成員對巡察報告進行打分,嚴把巡察報告質量關,杜絕同質化。
2.關于“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存在廉政風險”問題。
針對“個別黨員干部存在違規違法”等問題。一是強化精準監督。充分發揮各派駐紀檢監察組“探頭”作用,摸排權力集中點894個,廉政風險點1664個,制定防范措施776條,突出“三重一大”事項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二是開展專項整治。緊盯資源、土地、規劃、建設、工程、審批執法、國有企業等領域以權謀私、索賄受賄、與企業勾連、涉嫌利益輸送問題,從嚴從快堅決查處,力爭突破大案要案。三是公開通報曝光。每季度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先后對9起典型案例公開通報曝光,擴大了警示教育效果。
3.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時有發生”問題。一是嚴厲查處。對20名責任人給予撤職、降級、留黨察看、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等相應黨紀政務處分,并在警示教育大會公開通報曝光,收繳違紀資金40.7萬元。二是以案促改。開展飲酒問題專項整治,嚴查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先后處分53名黨員干部,對兩個酒駕違法行為較多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警示談話。三是自查自糾。對辦案人員辦案慢等問題,給予提醒談話,并舉一反三,制定了《紀檢監察干部審查調查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處置不及時、偏寬偏軟的,進行內部追責問責。
(三)關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工作不夠扎實,基層組織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存在薄弱環節”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抓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不夠實,組織力戰斗力不強”問題。
(1)針對“區直工委人員和經費保障不到位,工作開展不力”的問題。經費保障方面,將區直工委10萬元經費列入2020年財政預算。人員保障方面,從全區公務員中選配2名人員充實到區直工委。在加強機關黨建上,在主城區255個住宅小區組建黨支部(含聯合支部)153個,在疫情防控中起到了主心骨作用。
(2)針對“區直單位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個人剖析材料存在相互抄襲”的問題,3個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沒有相互批評內容”的問題。采取會前提示、嚴格審核、會中監督等措施,切實嚴肅黨內生活:一是印發了區委《關于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要求鄉科級領導班子圍繞省委巡視反饋的問題,認真對照檢查,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二是鄉科級班子及成員的對照檢查材料、相互批評意見,會前由單位黨組織書記和區委督導組嚴格審核把關。三是區委成立25個督導組,對鄉鎮和區直單位的民主生活會進行了列席督導。四是對個人剖析材料存在抄襲現象的4名相關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分別給予紀律處分。
(3)針對“2019年又新出現了部分軟弱渙散村支部”的問題。對2019年29個軟弱渙散村,通過區領導、第一書記、區直單位工作組、鄉鎮領導干部“四包一”措施,集中力量幫扶,已全部轉化,并對全區農村黨支部書記兜底培訓,進一步提高素質能力。2020年1月上旬通過了邯鄲市委組織部考核驗收。
2.關于“選人用人落實好干部標準導向不夠鮮明”問題。
(1)針對“干部選拔考察任用不夠嚴格規范”的問題。一是堅持立行立改。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撤銷黨內職務、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和政務撤職、政務降級、政務警告等處理。二是充分發揮區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制定了《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考察的辦法》,實行提任干部全程紀實。三是完善干部日常了解信息溝通協作機制。及時收集整理紀檢監察、巡察、檢察、審計、信訪等執紀執法監督方面信息和網絡輿情反映的干部有關情況,近距離全方位了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表現。四是嚴肅責任追究。嚴格執行“帶病提拔”問題倒查制度。
(2)針對“考核把關不夠嚴格。2017、2018年度考核,領導班子優秀等次比例超過條例規定,多名鄉科級干部受到黨紀處分,考核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問題。重新制定《中共邯鄲市永年區委區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明確了領導班子優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過被考核單位總數的30%,領導干部優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過被考核總人數的25%。經認真核對,7人中不涉及整改1人,對其他6名鄉科級干部考核等次進行了重新認定。針對此問題,舉一反三,對近5年受處分干部考核結果進行了認真審核,未發現類似問題。區紀委監委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實施辦法》和《廉政審查工作實施辦法》,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3.關于“為基層減負不到位,干部擔當作為不夠”問題。
(1)針對“鄉鎮缺編較為突出”的問題。一是制定了《2020年至2022年永年區鄉鎮補充公務員和事業人員計劃》。二是2020年計劃招錄68名鄉鎮公務員(其中選調生34名,公務員34名)。三是落實《關于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核招聘鄉鎮(街道)事業編制人員的通知》文件精神,從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中,補充17名鄉鎮事業編人員。四是結合鄉鎮改革,為鄉鎮補充工作人員107名,在2020年底前將鄉鎮缺編率降低至10%左右。
(2)針對“為基層減負不夠到位。鄉鎮迎檢多、任務重”的問題。一是加強發文審核管理。政策性文件不超過8頁,字數不超過4000字。嚴格控制領導講話和工作情況通報類文件,加強“隱性文件”問題監管。二是實行會議計劃管理。堅持“無會月、無會周”制度,每年4月、8月一般不召開全區性會議。三是嚴控督查檢查考核總量和頻次。實行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加大對計劃外開展督查檢查考核檢查力度,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四是加強基層減負情況排查。2019年共排查“一票否決”事項4項,取消1項;排查簽訂責任狀事項11項,取消8項。對今后將部門工作層層甩給基層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五是積極推進基層綜合執法改革。強化鄉鎮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職責,建立區鄉權責清單和職責準入制度。
(3)針對“干部群眾對領導干部遇事推諉、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反映比較多”的問題。一是在全區開展干部思想作風紀律大整頓活動,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十項措施》,查處10起案件,共問責27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10人,誡勉談話4人,組織處理13人。二是把干部擔當作為情況作為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重要內容,對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線索,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三是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在權力部門、重點領域、人員密集場所增設“二維碼監督牌”“二維碼監督公示圖版”。
(四)關于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八屆省委巡視、區審計發現的問題部分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方面整改情況。
(1)針對“2013年八屆省委對原永年縣進行了常規巡視,反饋的個別問題整改不夠到位”的問題,主要指“編制管理混亂,尤其是自收自支人員超編嚴重”問題。出臺了《關于自收自支事業超編人員消化工作方案》,結合機構改革、“吃空餉”和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清理、暢通人員出口等措施逐步消化。今后繼續堅持嚴把入口關,除政策性安置復退軍人、公開招聘教師外,不再進人。
(2)針對“2017年以來,區審計局審計發現的問題還有部分未整改到位”的問題。一是依法依規,清理往來款項。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往來款項清理問題進行全面摸底、逐項核實,綜合分析實際情況,逐項清理結賬、清算催收,將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按程序做核銷處理。并建立往來款對賬制度,定期清理,堵塞漏洞。二是規范財務管理,更換完善原始憑證。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非正規票據問題,全部重新補開正規票據,對大額開支無明細問題,補充完善相關明細,并加強財經紀律監管,強化財務業務培訓,增強財務法制意識和業務素質。三是嚴格現金支出,完善財務使用制度。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超過規定范圍和限額使用現金的問題,嚴格執行財務會計法規制度,按規定進行轉賬支付,建立完善了現金使用管理制度。四是建立長效機制,制定了《審計整改監督工作辦法(試行)》,強化審計整改的嚴肅性和有效性,被審計單位針對存在的問題也制定了相關財務管理制度,防止履審履犯,標本兼治,注重長效。
根據省委巡視移交問題線索,立案1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0人,其中科級8人、科級以下2人;組織處理8人。采取第一種形態處理8人、第二種形態處理8人、第三種形態處理2人。
三、堅持以巡視整改作為重要契機和抓手,推動永年全面從嚴治黨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再邁新臺階
永年區委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將把巡視整改作為推動發展、破解矛盾、維護穩定的強力抓手,以更大、更實、更好整改成效,向省委和全區人民群眾交上一份滿意答卷。
(一)持續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和思想建設。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不斷增強運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實到位。二是不斷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嚴肅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切實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銳利武器。三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高標提升,深入推動標準件產業向中高端邁進;堅持“一把手”招商、高精尖招商,切實提高高新技術企業比重;堅持科學系統治理大氣污染,堅決打贏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翻身仗;堅持抓熱點難點痛點,辦好民生實事、辦實民生好事。四是嚴格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加強網絡陣地建設和管控,牢牢掌握意識形態領導權、話語權。五是全面落實黨的宗教工作方針,不斷提高依法管理宗教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續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一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全會精神,不斷深化改革,扎實推進全區治理體系建設。二是強化綜合治理能力提升,狠抓政策執行和落地落實。強力開展6個重點領域清理規范,徹底清除存量,堅決遏制增量。三是積極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充分發揮“一委一庭三中心”“一村一法律顧問”作用,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守好首都政治“護城河”的永年防線。
(三)持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一是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區委帶頭抓實抓牢主體責任,常委班子成員帶頭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壓實區紀委監委監督責任;突出政治巡察,著力提高巡察質量,切實發揮巡察利劍作用。二是強化對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范防控。嚴查以權謀私、索賄受賄、與企業勾連、涉嫌利益輸送等問題,集中力量查辦高質量、有分量的典型案件,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三是強化制度建設,堵塞制度漏洞,深化標本兼治,形成管黨治黨常態長效機制。
(四)持續狠抓基層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一是把加強基層黨建作為重中之重,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二是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新時代干部隊伍建設的重大任務,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的鮮明用人導向。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完善考核體系,嚴格考核把關。三是深入落實“為基層減負”各項措施,促使廣大干部輕裝上陣,騰出更多精力干實事、抓落實。
(五)持續重拳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加強區委班子自身建設,鍛造讓黨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堅強領導集體。加大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監督檢查力度,深化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進一步加大明察暗訪頻次,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地抓,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查,管出習慣、化風成俗,邊鼓常敲、警鐘長鳴,推動全區干部思想紀律作風大轉變、大提升。
(六)持續用力堅決抓好巡視、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整改落實,確保高標準高質量改徹底、改到位。繼續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對2013年省委巡視反饋的個別問題整改不夠到位等情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創新方法措施、積極主動推進,通過持續整改達到深入整改、全面整改。
歡迎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310-6633088;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洺州大道25號區委巡視整改辦(211室);電子郵箱:xszg2020@163.com。
中共邯鄲市永年區委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