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6日登陸原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其它證件一律無效)。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如筆試成績相同,按《科目一》成績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時間:2020年11月7日。請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分為專職思政教師崗位、專職輔導員和專職組織員崗位。
專職思政教師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判斷推理、數量關系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現代教育思想(含新課程理念)、教育心理學、教育學、言語理解與表達等。
專職輔導員、專職組織員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判斷推理、數量關系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公文寫作、資料分析等。
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成績=《科目一》×50%+《科目二》×50%
2.資格復審
在運城市人事考試網、我校網站發布資格復審公告,具體時間待定。筆試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名額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不足3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辦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才中心出具檔案存放材料;已參加工作的需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支部或上級黨委出具的黨組織關系材料(明確入黨時間)。
證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材料)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因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空缺的面試名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在市人事考試網和我校網站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主要以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和業務潛能為主,滿分為100分。
專職思政教師崗位面試采用試講方式,試講應聘崗位課程內容,每位應聘者試講時間為20分鐘,需提供教案等資料。
專職輔導員與專職組織員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面試人員的專業知識、邏輯思維、計劃組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應變創新能力等,面試答辯時間為10分鐘。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
體檢工作有關事宜在運城市人事考試網、運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發布公告。
體檢在市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我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教育局審核。經審核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運城市人事考試網和我校網站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可確定為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市人社局核發《運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
2.我校在收到《運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30日內與新招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
3.擬聘人員在用人單位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4.簽訂聘用合同后由我校持《運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辦理檔案、編制、工資、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5.試用期滿,擬聘人員由我校組織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經市教育局同意,報市人社局備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六、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考生、工作人員違紀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七、咨詢與監督
我校在運城人事考試網和學校網站發布公開招聘相關信息,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我校人事部。
咨詢電話:
人事部:0359-25508662550660
監督電話:
監察室:0359-2550730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運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