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20年11月1日9:00--11:00(120分鐘)。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
教育學、心理學一張試卷。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考試時限120分鐘。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及最低控制分數線將在灤州市黨建網、灤州市教育信息網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4、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期內法定身份證件(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筆試準考證》和《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附件2),方能進入考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務必按要求填報《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詳見《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附件3)。考生對個人健康狀況填報實行承諾制,承諾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凡隱瞞、漏報、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并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特別提示: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各環節,考生均須參照上述防疫要求持《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及相應規定時間內的健康證明材料參加。
考生務必牢記:填報個人健康信息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四)證件審核
1.證件審核人選確定:按照招聘人數和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按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提供材料的詳細情況,請考生在資格復審環節詳見灤州市黨建網、灤州市教育信息網。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進入下一步面試程序。未通過的考生取消資格,比例不足的遞補本崗位筆試成績的下一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合格的進入下一程序。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取消當年考試資格。
3.資格復審時間:2020年11月9日--11月11日。
4.資格復審地點:灤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5.面試人選確定: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2020年11月16日在灤州市黨建網、灤州市教育信息網公布面試人選名單。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定于2020年11月22日。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7日--11月19日,登錄www.tsrcw.com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方式:面試按不同崗位名稱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試講。報考音樂、體育、美術教師A崗和B崗的與報考幼兒教師A崗和B崗的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報考其它崗位的以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
3.面試分組: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次進行面試。
4.面試成績:面試分值為100分,由評委現場賦分,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成績低于60分的不合格,當場公布成績并在面試考場外張貼。
5、總成績核算與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入圍體檢人選名單、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有關要求,面試結束第二天在灤州市黨建網公布。
(六)體檢與考核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在本報考崗位類別中考試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仍相同,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類學歷(學位)較高者,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曾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獎勵且受獎級別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一并進入體檢、考核,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的,由教育、人社部門對考生進行考核。考核按照《公告》和《崗位信息表》中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戶籍及其他崗位條件的要求,審查被考核人資格條件,驗證核實有關證書、證明、報到證等材料;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違法違紀、失信等情況;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結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七)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灤州市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公示期間放棄,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本崗位內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補錄人選再公示。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檔案資料不齊全影響辦理聘用手續,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如有相關遞補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仍相同,按以下順序遞補: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類學歷較高者優先,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曾受市級以上黨委、政府獎勵且受獎級別較高者。
(八)選崗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選,確定工作崗位。在選崗時根據不同的招聘崗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如有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筆試成績也相同者采用抽簽的方式確定選擇先后順序。
(九)聘用
經選崗確定好單位后,由編制、人社部門辦理相關編制人事手續。錄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簽訂《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第一個聘用期為三年,且聘用期內不得轉崗。對依據“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被聘用的“高校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備案
由用人單位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人員名冊》報灤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將《花名冊》報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六、其他事項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上交有關材料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負責。
3.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4.對于方案規定的時間,如有變動以臨時通知為準。
5.招聘過程由灤州市監察委員會全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315-7122513。
6.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灤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315-8965193(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特別提示: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附件: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