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如報名人員的學歷學位驗證報告因客觀原因暫無法提供的,最遲應在考察結束前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報名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材料初審
1.龍崗區教育局組織專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按照報名情況、基本條件、查閱材料等綜合情況,擇優確定進入綜合考核人員名單。
2.通過短信或網絡報名平臺告知材料初審結果。
3.材料初審只是對報名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三)綜合考核
1.時間、地點、形式等另行通知。
2.綜合考核成績設置合格線,合格線以上人員依據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1.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須至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有關規定復檢。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察人選。考察內容為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2.因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視綜合情況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
考察結束后,在“龍崗政府在線”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法國家、省、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定的,辦理聘用手續,并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公辦幼兒園,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參與深圳市民辦幼兒園舉辦的不予聘用。
三、有關說明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崗位人員性質為非在編合同人員,崗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參照市區公辦幼兒園聘用教職工工資方案執行。
(三)符合龍崗區高層次人才政策的,可按深龍教育英才相關政策執行。
(四)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0年9月30日。
(五)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可按自然年或學年計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歷及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七)報考人員如對招考政策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如仍有疑問,請咨詢張老師0755-8955191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龍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龍崗區教育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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