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形式
此次招聘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
第一批為長春和廣州考點,這2個考點面試同時進行,時間初定為10月22日(10月21日上午到指定地點報名,查驗材料原件,收報名表,其他材料不收),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第二批為武漢和北京考點,這2個考點面試同時進行,面試時間初定為10月29日(10月28日上午到指定地點報名,查驗材料原件,收報名表,其他材料不收),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因疫情原因面試時間和地點需要調整時,以調整后的通知為準。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考生身份證遺失的,須持臨時身份證暫時代替。
(二)面試合格線及成績公布
面試合格線為70分。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考生本人面試成績。
(三)確定擬聘人員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各招聘崗位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專家審議后確定擬聘人選。
《招聘崗位表》中的擬聘人數只是初步計劃數,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招聘情況,增加或減少擬聘人員,以及相同學科崗位的擬聘人員在不同招聘單位間調劑。
(四)簽訂就業協議
面試完由區教育局組織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用人單位可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擬聘人選公布
面試成績、擬聘人選名單將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告。
(六)面試防疫注意事項
1.考生須于面試前7天通過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報”小程序,注冊“深i您”健康碼并根據實際情況每天如實申報,并從考前7天起每日進行健康監測,打印并如實填寫《深圳市光明區教育局2020年10月赴外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簡稱《防疫承諾書》,詳見正式公告);面試當天須生成綠色行程卡(生成流程:進入微信—搜索“國務院客戶端”—在“國務院客戶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證明”—選擇“疫情防控行程卡”—通過驗證獲取行程卡);
2.考生在面試當天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出示身份證、“深i您”健康碼、綠色行程卡、經考生本人簽名的《防疫承諾書》并配合檢測體溫。“深i您”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參加面試;
3.外地來考點的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當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考點當地防疫隔離具體要求和規定。
考前14天內出現過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可疑癥狀、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深i您”健康碼紅碼的考生,面試當天還須提供考前3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未能提供相關證明的,不得參加面試;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面試:1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3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4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的考生;5面試當天“深i您”健康碼為紅碼或體溫≥37.3℃的考生;
5.參加面試的考生應準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或面試環節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6.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根據深圳市和赴外當地當時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深圳市光明區教育局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點設置及面試程序內容等進行調整。
四、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醫院將在體檢表上簽署體檢是否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考察環節。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擬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
(三)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聘用
(一)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擬聘單位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相關政策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面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簽訂聘用合同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聘用人員均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聘用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但已辦理聘用手續的,責令招聘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違規用人的,責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招聘查詢網址
網絡報名網址及招聘公告發布和查詢網址:
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
(七)掃碼填報問卷,正式公告發出后通知報名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