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復審提交資料:
1.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網上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份;
2.畢業證、職位要求須提供學位證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國外、香港、澳門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證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報考定向招聘職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所需審核資料:
(1)定向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或易地扶貧搬遷戶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區(縣)級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或易地扶貧搬遷所在地的區(縣)級移民局(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以上證明須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2)報考有中共黨員要求的崗位,須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原件,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報考定向招聘“基層項目服務人員”職位的,須出具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仍在崗的,須提供服務單位及區(縣)引導辦(項目辦)出具服務滿2年的證明(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單位、起止時間、服務年限、考核結果等情況)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4)“村干部”須提供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連續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居)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職務滿3年且仍在崗的證明、推薦材料(含現實表現、廉潔自律材料、推薦理由以及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原件及相關材料(當選證明、任職文件),任職證明須由區(縣)黨委組織部審核,并簽署報考意見。
(5)區(縣)戶籍(兵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或同級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并出具的證明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6)報考有退役軍人要求的招聘職位,需提供戶口簿、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提供復印自人事檔案的入伍登記表和退伍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上需注明“復印自本人人事檔案原件”的內容和復印時間,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7)隨軍家屬須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所在部隊出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和區(縣)人民武裝部簽署情況屬實及報考意見原件,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8)面向本地戶籍(生源)招聘的須提供戶口簿或生源證明原件。
(9)國家公務員考試規定: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上述中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未落實的,無論是保留在學校所在地,還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非統招的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不按應屆畢業生對待,即使是畢業的當年,也不屬于應屆生。
(10)山村幼教志愿者須提供由服務地“團委”或“教育局”加蓋公章的服務證明原件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1份。
(11)工勤人員和國有企業在職人員報考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的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材料用A4紙印制,按順序準備,以便查驗。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具體審查人簽署意見并簽名。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期內按該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市招聘辦”和區(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之內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等情況的,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注: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自行承擔。
八、面試(專業測試)及總成績計算
面試(專業測試)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考試。市直和大龍開發區招聘職位由“市招聘辦”組織實施、區(縣)招聘職位由各區(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由各地另行通知。
(一)面試(專業測試)人員確定
面試(專業測試)人員為經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未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面試(專業測試)方式
1.教育類職位,面試采取試教、說課或專業測試等方式。
2.要求作專業測試的職位,由市直主管部門及區(縣)自行組織實施,專業測試方式另行通知。
3.其他職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在網上進行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總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占50%,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占50%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1.村干部職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專業測試)成績×50%。
2.其他類職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⅔×50%+面試(專業測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九、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市直和大龍開發區招聘職位由“市招聘辦”負責組織、區(縣)招聘職位由各區(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體檢人員按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還相同的,則另作加試)。
體檢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規定程序進行,體檢醫院由“市招聘辦”及各區(縣)指定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區(縣)負責組織實施。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對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察工作須在考察對象體檢合格后開展。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招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誠實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業務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重點考察內容。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走訪和面談等方式進行,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現有不得報考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一、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市直和大龍開發區職位由“市招聘辦”進行公示、區(縣)職位由各區(縣)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結束不影響其聘用者,按權限報送辦理。市直事業單位將考察合格人員材料報送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區(縣)招聘主管部門將考察合格人員材料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并辦理聘用等手續。
(三)新聘用人員均實行1年試用期,各區(縣)及鄉(鎮)聘用的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1年試用期)。
(四)對備注要求“到村(社區)工作3年”的職位,人員聘用后,須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鄉(鎮、街道)安排到村(社區)工作3年。
十二、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招聘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三、其他
(一)組織領導。成立銅仁市2020年市、縣、鄉三級聯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相關領導、市直部門和區縣相關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簡稱“市招聘辦”),選派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招聘工作在各地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人才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各地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地的公開招聘相關工作。
(二)疫情防控。報考人員要密切關注發布的疫情防控有關公告和準考證中關于疫情防控的內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參加各環節考試。考生應當自覺服從考試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出具個人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檢測正常的方可入場。請考生隨時關注根據我省、市疫情防控公告要求發布的相關信息,如遇到疫情風險等級變化的,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按照要求順利參加考試。不服從考試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調整或延遲的,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考生隨時予以關注。
(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四)本次招聘職位專業要求為“***門類”的為學科門類,“***類”的職位為專業類(一級學科)下設專業,未備注的均為具體專業(二級學科)。專業參照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專題專欄”欄目公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設置參考目錄”和教育部相關政策規定設置。
(五)招聘職位有選崗的,均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擇,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優先選崗對象,若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抽簽方式確定優先選崗對象。具體選崗位職位由招聘區(縣)另行公布及組織實施。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也不組織舉辦或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七)《招聘簡章》由銅仁市2020年市、縣、鄉三級聯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八)聯系方式
1.簡章及招聘條件咨詢電話:
(1)市直:
0856-521175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2)區(縣、自治縣、大龍開發區):
0856-5235716(碧江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3521200(萬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2832680(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3229398(玉屏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6628367(江口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7623755(石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6231050(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7229541(思南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8523073(德江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8223374(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56-3323156(貴州大龍經濟開發區組織人事部)
2.報名系統操作咨詢電話:
0856—523430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考試指導中心)
3.監督電話:
0856-5223368(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
0856-5221601(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組)
附件:
1.銅仁市2020年市、縣、鄉三級聯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銅仁市2020年市、縣、鄉三級聯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