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試注意事項
(1)考生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加考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2)請參加考試人員自行佩戴口罩。
4.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三)現場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筆試成績,以崗位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資格審核人數1:3的比例確定復審人員,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因考生自愿放棄或特殊情況出現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審核人數低于1:3的崗位,可進行資格復審;出現等額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參加同類科目考試的考生成績最低分,方可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3.復審時間、地點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發布公告。
4.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證、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關材料和崗位所需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職稱證或執業資格證;參加國家統一考試,但資格證暫未發放的,提供成績通知單或相關證明。
5.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已通過筆試考試,按崗位成績排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場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空缺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如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出現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低于1:3或者等額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等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等環節。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發布公告。
3.面試方式和主要內容:面試根據行業或崗位性質,采用問答式面試方式或崗位基本技能要求的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崗位履職所具備的綜合素質或崗位基本技能。
(五)考察、體檢
1.考試總成績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以崗位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
2.考察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安排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行業規定執行。
3.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崗位空缺,在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4.如同一崗位出現兩名及以上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時,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察及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及體檢人選。
5.體檢的時間、地點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發布公告。考察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電話通知考生。
(六)聘用
1.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五、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一)筆試每科卷面100分,共計200分,科目一成績占筆試成績的50%,科目二成績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二)面試總分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考試總成績=(科目一成績×50%+科目二成績×50%)×50%+面試成績×50%。
(四)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以上的方可聘用。
(五)考試總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六、招聘紀律
(一)考生必須服從國家和省、市招聘相關政策規定,提供符合規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對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委、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招聘工作中涉及辭職、服務期、石林籍(戶口)界定等截止時間計算的,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以報名開始之日為準。
(三)限制職業準入條件的崗位(即限制教師資格證、法律職業資格、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可采取“先上崗、再考證”方式。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按規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根據省委組織部等十部門下發的《云南省高校大學生征兵措施》(云征〔2020〕16號)精神,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1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招考時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
(五)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實施意見》(昆發〔2015〕10號)《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精神,限招彝族崗位要求戶籍或生源地為石林籍。
(六)根據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和滇發改費昆石證字〔2013〕024001號核準的收費標準收費,筆試考試費100元(筆試50元/科/人),面試50元/人。
(七)擬聘人員須服從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調整安排。
(八)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九)本招聘公告由石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監督電話
石林縣紀委信訪室:0871-67796654
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796492
附件:
1.《石林縣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2.《202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xlsx
石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