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1、考核時間:2020年10月9日上午8:30開始。
2、考核方式:考核由隆昌市第一中學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根據實際報名情況決定考核方式,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束后按成績排名擇優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考核方式包括:直接考核、面試。若面試成績相同,繼續加試,以加試的成績高低排序。
(五)體檢
1、體檢人員根據考核招聘崗位數量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
2、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考核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只遞補一次。體檢工作由隆昌市第一中學按規定統一組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合格人員放棄進入考察環節的,在已參加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節。
3、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4、體檢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通知。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六)考察
考察由隆昌市第一中學參照《關于印發〈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2號)組織實施。考察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產生的缺額,按規定程序在已參加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
(七)公示
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報隆昌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學校研究報隆昌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在已參加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和考察并合格)。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審批及聘用
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隆昌市第一中學按有關規定準備相關材料,按人事管理權限報隆昌市教體局和隆昌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正式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學校按程序向隆昌市教體局、隆昌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由隆昌市第一中學報隆昌市教體局、隆昌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紀律和監督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2、為保證考核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紀委監委駐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組全程監督。
4、本公告由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隆昌市第一中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2)-382278118990586718
監督舉報電話:(0832)-3900519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