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名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30日內,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dh.gov.cn/rsj)公布。
本次筆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類型為綜合管理類(A類)。
筆試滿分100分,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占筆試成績的50%;《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占筆試成績的50%。
參加云南省運動會十四屆及以后獲獎運動員加分記入筆試成績。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隊參賽,在云南省運會(青少年組)獲得單項金牌和集體項目第一名成績的運動員(大專及以上學歷),加照顧分5分,計入文化考試(筆試)總分,獲銀牌和集體項目第二名成績的運動員加照顧分3分,計入文化考試(筆試)總分,獲銅牌和集體項目第三名成績的運動員加照顧分2分,計入文化考試(筆試)總分;德宏籍生源,云南省運動會十四屆及以后取得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資格證書的運動員,加照顧分2分,計入文化考試(筆試)總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由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用人單位研究確定測試方案后,在筆試結束后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請查看崗位表,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按“(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50%+運動員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測試的時間安排請報考人員關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dh.gov.cn/rsj)公告(通知)。
《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占總分的50%。
(三)綜合成績計算
1.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崗位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運動員加分+加分。
2.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崗位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50%+運動員加分)+專業技能測試×50%〕+加分。
3.筆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崗位條件是否相符進行對比核實。資格復審時根據崗位要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含“學信網”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處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及相關資格證原件,崗位要求為德宏戶籍生源的需提供戶籍證明或生源地學籍證明材料的原件,符合加分條件的需提供加分證明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證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程序。報考州直部門崗位的報考人員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州教育體育等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復審,報考各縣(市)崗位的報考人員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市)教育體育等部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組織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若有資格不符的人員,取消該人員進入后續招聘環節資格,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體檢
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再繼續后續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跨年不再遞補。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列入考察對象。
(六)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經征求州紀委派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意見后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八)聘用
擬聘用的新聘人員,應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二份,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七、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
(一)除報考定向崗位的報考人員,德宏州(德宏戶籍或德宏生源地)五種世居少數民族(傣族、景頗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顧分5分,計入總分(綜合成績)。
(二)除報考定向崗位的報考人員,德宏州農村獨生子女(由德宏州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提供證明)加照顧分3分,計入總分(綜合成績)。
(三)除報考定向崗位的報考人員,《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加照顧分5分,計入總分(綜合成績)。但報考人員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至報名地點審核合格后,方能確定加分。
(四)同時符合上述(一)、(二)、(三)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五)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優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少數民族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相同時,優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的順序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頗族、傣族、其他少數民族;屬于同一民族的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相同時,以學歷高的優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若學歷仍相同,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優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六)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專業測試成績高的優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然相同,按上述第(五)條執行。
(七)若按上述規定仍無法確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確定。
(八)截止2020年9月在德宏州服務期滿1年及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在德宏州三年聘期滿的特崗教師可按德宏籍生源對待。
(九)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正式報名前,招聘計劃或有細微調整,請各位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名前下載最新的招聘計劃,對照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
(十)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各報考人員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十一)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報考人員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加報名考試,否則,不但影響報考人員本次考試結果和個人的誠信檔案,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本公告所附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九、招聘紀律
1.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2.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3.遵守考試紀律和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該公告未盡事宜,請與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
咨詢電話: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692-2131106(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92-4151725(瑞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92-7178730(隴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92-8180638(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92-6161420(梁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692-2217212
附件:
1.2020年德宏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版).pdf
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