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資格復審
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復審工作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在應聘人員參加考核前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才可以參加各項考試。復審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學術成果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需要企業經歷的崗位應聘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校級以上科學研究課題結項證書、教學和科研成果獎勵證書,各類行政性獎勵證書,本人真實的教學與研究方向、主要論文論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以及能體現個人科研水平的學術論文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要求
考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兩個環節,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將通過①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網站、②電話、郵件、③手機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按照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制定的考核辦法執行,考核組成員由學校負責組織。
1.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包括試講和筆試兩種形式,其中A類崗位專業技能測試采用試講形式,試講內容以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B類崗位專業技能測試采用筆試形式。筆試內容以測試應聘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及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為主。專業技能測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行,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試講成績由主評委當場告知考生,筆試成績10個工作日內通過學院官網發布。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在合格線內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面試成績由主評委當場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如下方式折算: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聘用
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公告中明確的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考生的最終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組織考察,并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一次性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和考察。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將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院的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南京旅游職業學院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我院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一)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二)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
時間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
(三)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聯系人:徐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紀檢監督電話:025-58096817
聯系人:張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人事處
舉報電話、傳真:025-83400720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025-83230723,83236078。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