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在縣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辦負責組織,統一進行。筆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各類筆試總分均為150分,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字。
1.筆試內容:醫學類職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教育類職位筆試科目為“專業基礎知識”;其他類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20年10月31日 上午:09:00—11:30;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4.查詢筆試成績,請關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zwm.gov.cn/)。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縣招聘辦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zwm.gov.cn/)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轉告,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覽網站發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資格復審對象。
(1)醫學類和其他類為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加分)及以上,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2)教育類為筆試成績須達到90分(含加分)及以上,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職位計劃數1:2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3)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畢業證書;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
(3)截止到報名前選派在望謨縣基層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脫貧攻堅大學生青年志愿者)人員,需提供服務證明或執基層項目服務證書;
(4)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任職文件或證書(證明須注明任職起止時間);
(5)望謨縣戶籍(望謨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須持退伍證、戶口簿;
(6)望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填寫《望謨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建檔立卡精準貧困戶考生證明》(附件3);
(7)我縣在職在編工勤人員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望謨縣外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及本地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報考限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需提供戶口簿;
(9)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詳見《招聘職位一覽表》);
(10)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4.申請加分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考生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農村計生“兩戶”(父母雙方均為農村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的考生報名須提供《農村獨生子女證》、《農村二女絕育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沒有《農村獨生子女證》、《農村二女絕育證》的,可提供相關證明依據。
(4)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5)在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對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實、不齊的,取消加分資格;
5.委托他人代審的,須同時提交委托書正本、委托人與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委托報名的,報名信息視為考生本人填寫,若出現問題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6.資格復審合格進入下一個環節的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向社會公示。
(四)面試
1.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100分),小數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字。
2.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3.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辦法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zwm.gov.cn/)自行閱知,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總成績計算
考試成績按職位分類統計。
1.教育類總成績=(筆試成績÷1.5+加分)×60%+面試成績×40%;
2.醫學類和其他類總成績=筆試成績÷1.5+加分。
六、體檢
各職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凡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由縣招聘辦統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察
經考試、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公室統一安排,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2.考察組在考察時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察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縣招聘辦。
3.在考察中,經縣招聘辦審定,有本《招聘簡章》“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公示、聘用審批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按照《關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有關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號)文件精神執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轉為正式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報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在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四)2018年及以后的畢業生,暫未取得與報考職位、專業相一致教師資格證的人員,被聘用后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與報考職位、專業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在試用期滿之前必須取得與報考職位、專業相一致教師資格證,未取得與報考職位、專業相一致教師資格證的取消錄聘用資格。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
(二)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三)考試不指定參考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培訓班。
(四)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回避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對于報名時提供不實信息的考生,無論進入招聘的哪項程序,一經發現查實,將立即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對違反聘用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個人學籍檔案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在招聘工作中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相關信息均在望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gzwm.gov.cn/)上發布(如簡章、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并相互轉告,縣招聘辦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一、本簡章由望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0859—4616640;
監督電話: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0859—4616906。
附件:
附件1:望謨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xls
附件2:望謨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暨加分申請表.doc
附件3:望謨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考生證明.xls
附件5:望謨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疫情防控方案.doc
望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