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興隆縣政府網站公布。資格復審時,考生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當前疫情防控要求,攜帶報名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連同《身體健康狀況監測記錄表》(資格審查當日前14天記錄)、《健康狀況承諾書》等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三)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5(小數點四舍五入)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遇末位并列情況,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教師基本必備的幾項核心技能、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時間10分鐘,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為確保招聘質量,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興隆政府網站公布和在政府門口張貼。
5、綜合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
按所報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1:1比例進入體檢,體檢標準依照《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體檢表》(見附件)需考生自行下載正反面打印,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五)政審
縣人社局和縣教體局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政審。根據招聘方案,審核本人檔案和相關證明資料。考生填寫《2020年教育系統招聘教師政審表》,由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或居住地街道(居委會)、村委會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后,連同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與查詢”結果,報縣教體局人事股。對不按規定參加政審或政審不合格人員,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政審結果在興隆縣政府網站(http://www.hbxl.gov.cn/)適時發布。
(六)公示
縣人社局和縣教體局根據考生的考試、體檢、政審情況,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后,在興隆縣政府網站、縣政府門口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程序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教師,在規定時限內無故不到崗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擬聘教師實行“政府購買”、“局管校用”、“合同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師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三年,期間不得申請在系統內部調整工作。
縣人社局、財政局負責辦理工資審批等相關手續。
(二)待遇
1、招聘教師年度考核、工資福利待遇、職稱評聘參考正式在編教師相關政策執行。
2、用人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企業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企業養老保險政策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相關待遇。
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被聘用后,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前未取得相應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的,解除勞動合同。(若試用期內國家未如期組織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考試,由用人單位與其約定取證期限并寫入勞動合同,若未如期取得,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七、有關要求
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在招聘過程中,要認真貫徹落實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招聘方案》組織實施。要嚴肅工作紀律,秉公辦事,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的相關規定,應予回避的人員必須予以工作回避。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通過弄虛作假被聘用的人員,要取消其聘用資格,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嚴格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的通知》和教育部關于2020年高考防疫及組織實施等工作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我縣2020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安全順利、平穩有序進行。
九、其它事項
其它未盡事宜或招聘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本實施方案由興隆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5052759
附件: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