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興隆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地點在興隆縣教育和體育局。資格復審時間在興隆縣政府網站適時發布。
2.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考生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當前疫情防控要求,攜帶報名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連同《身體健康狀況監測記錄表》(資格審查當日前14天記錄)、《健康狀況承諾書》等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五)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按照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和地點:以興隆縣政府網站發布的面試時間和地點為準。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興隆政府網站公布和在政府門口張貼。
說課教材為2020年高中現用教材:語文(必修一,人教版)、數學(必修一,人教版)、英語(必修一,人教版)、物理(必修一,人教版)、歷史(必修一,人教版),化學(必修一,蘇教版),生物(必修一,人教版),政治(必修一,人教版)、計算機(必修一,地圖出版社)。
4.總成績合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5.面試組織。考生分報考崗位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根據考生人數合理分組,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試組和面試場次。人數較多的采取蛇形分組法分組,并將招聘計劃合理劃分到每個面試小組,按組錄取,哪組出現空缺,在哪組順延遞補。
(六)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依照下列次序確定人選:①戶籍、生源地或配偶戶籍為興隆縣,并列人員中同時出現本人戶籍、生源地戶籍、配偶戶籍為興隆縣情況的,按本人戶籍、生源地戶籍、配偶戶籍次序錄取;②筆試成績高者;③烈士子女或配偶;④學歷、學位較高者(如學歷、學位相同,師范類院校優選錄取);⑤教學工作經歷較長者(教學工作經歷相同的,按高中、初中、小學教學經歷長短次序優先錄取)。以上條件都相同時,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縣教體局統一組織,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付。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或主動放棄體檢的考生,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政審
縣人社局和縣教體局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政審,根據招聘方案,審核本人檔案和相關證明資料。考生填寫《2020年教育系統招聘教師政審表》,由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或居住地街道(居委會)、村委會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后,連同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與查詢”結果,報縣教體局人事股。對不按規定參加政審或政審不合格人員,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政審結果在興隆縣政府網站(http://www.hbxl.gov.cn/)適時發布。
(八)公示
縣人社局和縣教體局根據考生的考試、體檢、政審情況,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后,在興隆縣政府網站、縣政府門口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承德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員須在本單位服務滿五年后,方可流動。
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高校畢業生,聘用后,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時,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前未取得相應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若試用期內國家未如期組織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考試,由用人單位與其約定取證期限并寫入聘用合同,若未如期取得,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關要求
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在招聘過程中,要認真貫徹落實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暫行辦法》和《招聘方案》組織實施。要嚴肅工作紀律,秉公辦事,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的相關規定,應予回避的人員必須予以工作回避。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通過弄虛作假被聘用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嚴格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的通知》和教育部關于2020年高考防疫及組織實施等工作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我縣2020年高中教師選聘工作安全順利、平穩有序進行。
八、其它事項
其它未盡事宜或招聘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本實施方案由興隆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5052759
附件:
202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