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用時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內容:幼兒教育指南(即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占70%,教育理論知識(包括幼兒教育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等)占30%。
按照國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考試前須接受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及體溫測量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筆試時間、地點及成績查詢時間見《筆試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社局指導監督。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終入闈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維護資格審查的權威性,資格復審原則上由初審人員負責,資格復審前要專門對參與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統一審查標準。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嚴格執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對符合招聘條件的,招聘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嚴禁變更或放寬資格條件,堅決防止因資格審查引發的招聘糾紛。復審結果一經確認,不得隨意變更。對資格審查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招聘領導組集體研究決定,及時向縣人社局報告。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見靜樂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xjl.gov.cn)公告,請考生注意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經過筆試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由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學位網認證的學位認證報告、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2019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檔案存放證明;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者,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山西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需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到合格證書的考生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3),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原簽約學校所在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由團省委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20年12月底前勞動合同期滿且現仍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服務地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出具的在職證明,連續兩年的年度考核表。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資格審查結果合格、不合格審查部門提出意見,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說明原因,取消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四)面試
面試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確定后,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根據招聘實施方案擬定面試方案,報市人社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面試內容:綜合素質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生面試用時為8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當日在考點公布,并在靜樂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xjl.gov.cn)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名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到指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應當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居)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學校、派出所、社區、村(居)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材料進行復審和審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因考生體檢、考察環節自動放棄而形成的空缺名額,根據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六)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對擬聘用人員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并在靜樂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xjl.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招聘數量、專業要求、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學歷(學位)、綜合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
通過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所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靜樂縣人社局聘用文件,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報縣人社局審核蓋章。招聘單位法人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服務期限5年,服務期限內不得借調、調動。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并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五、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由靜樂縣紀委監委及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和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并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對群眾的檢舉、申訴和控告,認真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特別提醒:希望應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后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
咨詢電話:
靜樂縣教科局0350-7822563
靜樂縣人社局0350-7822033
監督電話:
靜樂縣紀委監委0350-7822034
忻州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350-3333625
附件:
靜樂縣2020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
領導組辦公室(借章)
202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