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復審。
(5)資格復審遞補。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者,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方式
公開招聘(選調)采取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總分100分)。各崗位具體考試方式、筆試主要內容詳見附件1、附件2。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閉卷的方式。
面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主要測評應聘者的業務工作能力和技能。綜合成績合成
1.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的合成比例詳見附件1、附件2
2.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3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其余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前。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試時間、地點
公開招聘(選調)中的其他崗位的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1次。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選調)人員,并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選調)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開招聘(選調)的工作人員均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領導崗位除外),原單位具有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或領導職務的均不予保留。
十、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實行誠信考試。應聘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五)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六)本次招聘(選調)的崗位情況、招聘條件、資格審查等有關事宜,請咨詢招聘(選調)單位。
十一、咨詢與監督
(一)咨詢
招聘(選調)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附件2
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731-28681089
政策咨詢電話:0731-28681082
(二)監督
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0731-2868176028681523
附件1 2020年株洲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附件2 2020年株洲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中共株洲市委組織部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