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初審
應聘者所提供的各類證件務必真實有效。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電話無法通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資格審核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任何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取消資格不予聘用。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均采取百分制形式。
1.筆試
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幼兒教師為教育學(包括教育法規,幼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心理學、幼兒教育專業基礎知識;保健人員為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
筆試成績按所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內容
幼兒教師:
A、無生講課:考生現場抽取講課順序及講課題目,現場備課,備課時間為60分鐘,按順序講課,講課時間不超10分鐘。
B、才藝展示:簡筆畫、音樂(樂器演奏、唱歌等)、舞蹈及其它特長展示,展示時間不超5分鐘。
保健人員: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內容:相關專業實際操作。
報考人員總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綜合確定。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員。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縣教科局組織實施,第九紀檢監察組進行監督。入圍體檢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縣教科局進行學歷、專業、年齡等相關信息的資格復審,未參加資格復審或在復審中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可遞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工作在指定的有資質的醫院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在指定醫院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單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縣教科局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組織紀律等情況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結果,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柳林縣政府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與管理
公示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試用期滿合格后,擬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建立個人檔案。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聘用人員由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雙重管理,人事檔案資料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管理。幼兒園按照《勞務派遣協議》對錄用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縣教科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其它相關規定的,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其工資及社會保險待遇同時終止。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根據用工單位崗位需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可續簽合同。
(十)工資及保險待遇
工資每人每月2300元,并按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社會保險,個人應繳部分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執行。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未盡事宜由柳林縣教科局研究決定。本方案由柳林縣教育科技局負責解釋。
考務咨詢電話:柳林縣教科局0358—4050094
監督舉報電話:第九紀檢監察組0358—4020984
附:柳林縣公開招聘幼教工作人員報名表 (點擊下載).xlsx
柳林縣教育科技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