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襄陽教師招聘 湖北襄陽保康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師崗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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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滿足保康縣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0〕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以及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等有關政策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襄陽市人社局核準,2020年組織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單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人數。188名。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及資格條件。見《2020年度保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公告及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我縣在職在編公務員(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8.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及傳染病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它要求。
1.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月1日,如年齡限制在30周歲及以下,那么計算時間應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類推。
2.各類證件要求。相關崗位所需證件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3.筆試加分。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政策要求,截止2020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簡稱“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上述人員中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限定退役軍人報考崗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士兵均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0年8月25日9:00至8月31日17:00。逾時報名系統關閉,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將無法修改、提交個人信息,請報考者盡量提前用臺式電腦報名。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打印準考證通過保康縣人事考試網(http://www.bkrsksw.org.cn)進行,繳費須現場繳費(保康縣人社局辦公大樓二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大廳”)。
特別提醒:保康縣人事考試院正組織技術力量進行網上繳費端口接駁,如能定期完成,則在保康縣人事考試網網站另發通知,實行網上繳費。
(三)報名辦法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崗位表》、《報考指南》等內容,于2020年8月25日9:00至2020年8月31日17:00期間登陸保康縣人事考試網(http://www.bkrsksw.org.cn),點擊《網上報名》根據提示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有關報名信息,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彩色電子登記照片(jpg格式,20KB),按要求完成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應聘人員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并處于有效期內。
3.報考人員在網上提出報考申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這個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審核是否通過的重要依據,請注意保存。如果因為填報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傳等原因導致沒有通過審核的,在報名時間內可以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再次登陸系統重新填報相關信息后再提交(具體操作見附件2)。
4.查詢初審結果與繳費。2020年8月25日9:00至2020年8月31日17:00,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持網上自動生成打印的《2020年度保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于2020年9月3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6日下午17:00期間到保康縣人社局辦公大樓二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大廳”現場繳費,《報名表》交縣人事考試院留存。每位考生繳納筆試費用共100元(每科50元)。說明: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可攜帶有效證明材料現場辦理免繳手續。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證明由其家庭所在的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證明由其家庭所在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
5.準考證打印時間
報名初審通過并現場繳費后,打印準考證時間在保康縣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筆試準考證作為筆試入場憑證和面試資格復審用,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四)開考比例
筆試、面試開考比例一般應達到1:3。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不能形成競爭的,取消或核減本次該崗位招聘計劃。
為了提高招聘效率,滿足用人單位招聘專業人才的需要,少數因崗位特殊及工作需要(如醫學、藥學、鄉鎮學前教育專業崗位)的招聘崗位筆試和面試達不到該比例的,報考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形成差額(形成競爭)即可開考。具體崗位須根據報名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確定,并向社會公示。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2020年9月12日上午。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筆試內容:8∶30-10∶00考《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考《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內容詳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版)》(附件4)。
(三)提前出行。考生應提前關注考試當天天氣,做好出行規劃。因防疫需要,入場檢查時間較長,請考生盡量提前到達考點。
(四)筆試加分手續。符合享受筆試加分優惠政策的人員須主動下載填寫《保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享受優惠政策審核表》(附件3)、服務協議或合同(或服務證書、退役證等)、各項目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主管部門證明材料,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于9月3日至9月11日到保康縣人事考試院702室(保康縣城關鎮清溪路97號,保康縣人社局辦公大樓7樓)辦理筆試加分手續,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五、筆試成績折算
(一)《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