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2020年已經參加蘇州大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人員,可提供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在本次認定時免予重復檢查。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并粘貼于照片粘貼頁上(附件1)。
(八)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九)2020年張家港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暨承諾書(附件2)。
(十)教師資格材料袋封面(附件3),現場粘貼于材料袋上。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五、其他
(一)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或受委托人)進入現場確認地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并配合測量體溫。“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確認現場。現場請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三)因個人原因無法親自前往現場確認點,需要委托他人辦理的申請人,請填寫委托書(附件4)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張家港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