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審核擬聘人員的檔案材料。
(四)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選聘人員,報郟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五、聘用及崗位分配
擬選聘人員經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編教師辦理人事調動、編制等手續。
按照“對等安排”原則,兼顧學科需求,原在高中任教的,安排到我縣高中任教;原在初中任教的,安排到我縣初中任教;原在城區學校任教的,安排到我縣城區學校任教;原在農村學校任教的,安排到我縣農村學校任教。
服務期三年內不得流動。
六、工作要求
選聘工作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一經發現并查實,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選聘人員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選聘資格,三年內不準參加我縣組織的各類人事考試、選聘活動。
七、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2020年郟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文曉凡(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徐子生(縣人大黨組副書記)
喬東濤(副縣長)
成員:程叢鋒(縣紀委常委、縣監察委委員)
盧衛陽(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趙志偉(縣委編辦主任)
肖志舉(縣財政局局長)
李潔(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盧軍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郟縣教育體育局,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選聘工作。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郟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報名及咨詢電話:0375——5577001
監督電話:0375——5577688
郟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