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考試時應下載打印《2020年三明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以下簡稱《承諾書》),并如實填寫、簽名承諾。考試當天須憑準考證、身份證、八閩健康碼綠碼(自行下載閩政通APP申領)、《承諾書》紙質原件并佩戴口罩經檢查后進入考點,否則取消考試資格。考生存在《承諾書》所列情形的,考試報到時應攜帶考試前7天內核酸檢測報告單,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進入考點。
七、體檢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部分行業對崗位體檢標準有明確規定的,按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體檢的組織。體檢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體檢醫院為市級綜合性醫院。具體事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發〔2012〕65號文件規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的情形外,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考核
體檢結果公布后,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核,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報考者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考核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標準執行。
考核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以及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核可采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協審等資格條件驗證、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形成考核書面材料連同學歷學位證、身份證、體檢表、協審表(2020屆畢業生免協審)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需加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印章,一式一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的且未履行義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的招聘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三明市民生平臺公共服務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二)聘用。擬聘用人員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在審核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或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入編、簽訂聘用合同,納入編制管理,確定人事關系。新聘人員應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周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用人單位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政策規定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考試規則
(一)報考者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11日,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時間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面向2020屆高校畢業生招考的崗位,招聘對象含2018屆、2019屆離校未就業(以2020年7月未繳交社保或由個人自行繳交社保為準)且將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目前無工作單位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2年內的人員。
(二)專業、學歷、資格證書審核與認定。
1.本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可以通過三明市民生平臺公共服務網查詢;涉及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參照《專業指導目錄》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錄進行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研究生報考者學歷類別不作要求。
2.報考者填報的專業、學歷(學位)層次須存在對應關系,并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層次相匹配,與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學歷(學位)層次一致。
3.報考者應如實(只字不差)填報所學專業,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專業;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崗位所列專業要求;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報考者專業的確認,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名稱為準,非全日制教育學歷和境外學歷(學位),以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專業或學位名稱為準。
4.報考者持有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并能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有學位要求的,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學歷類別要求為“全日制”的,是指報考者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中的學歷類型應為“普通”,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5.取得“雙學位”、“雙專業”(不含輔修專業,下同)證書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所學專業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取得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的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詢平臺上可查詢認證。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應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單位審核。
6.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在有效期內),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7.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9〕1號)文件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其他資格條件的崗位。
8.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招聘單位與符合“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新聘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招聘崗位中注明“專門崗位”的,專門面向三明籍退役士兵或從三明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進行招考。
(五)截至2020年8月11日,常住戶口在我省的人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內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8屆、2019屆、2020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招聘范圍限在“本市”、“本縣”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六)招聘崗位要求具備一定年限工作經歷的,均以2020年8月11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報考者社保繳費憑證、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等),報考者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七)加分辦法。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筆試結束后為符合享受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加分優惠政策的報考者辦理加分手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者應在9月7日至9月11日(正常上班時間)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三明市梅列區東新二路市政府四樓447室)提交相關有效證件,辦理加分手續,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員名單及加分情況將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三明市民生平臺公共服務網公布。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包括:
1.參加我省或我市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者。服務基層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定的人員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卷面成績加3分。
2.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享有筆試卷面加分待遇。具體加分標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