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筆試結束后,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試講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面試(試講)范圍初步人選,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試講)。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在筆試完成后進行。
1.資格復審工作由九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出現異議的,由資格復審工作小組作出裁決。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將在九原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必須在指定時間內,攜帶本人畢業證和學位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戶口本、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按規定暫未取得可不提供)、普通話測試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學歷電子備案注冊表1份。須提供報名時打印的報名登記表1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經九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對于報考定向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內蒙古自治區和包頭市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及提供虛假證明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人員,要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證明,凡不能夠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6.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試講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九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面試(試講)
1.試講由九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九原區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2.試講分學科進行,使用九原中小學現行教材,依據學科實行封閉式定時備課試講,由主考評委在考前命制試講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相應能力,試講滿分100分,現場公布試講成績。試講過程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永久保存。本次招聘試講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試講時各學科實際到場參加試講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考生的試講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試講時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報考人員試講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考核范圍。如果同試題同考官組試講考生僅為1人時,該考生的試講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范圍。
4.總成績計算。按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試講)占總成績6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以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考察范圍人員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果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如果試講成績依然相同,將組織加試。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由九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醫院須對考生體檢是否合格提出明確的體檢結果并報九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不符合體檢標準要求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費由考生自付。
2.考察工作由九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2〕2號)等規定和要求,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考察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等各方面的表現,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報考人員應在考察工作開始的15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因故意隱瞞信息,在考察期間無法提供本人人事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考察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聘用公示范圍人選。
3.2020年的應屆畢業生,受疫情影響到聘用時學校還未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書的,須出具學校開具的2020屆應屆畢業生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因考生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聘用通知下發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且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與聘用
1.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原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九原區教育局簽訂協議,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3.聘用手續經九原區人社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審批,憑包頭市人社局下發的《包頭市聘用工作人員介紹信》辦理有關人事、編制手續,聘用的教師享受國家事業單位教師規定的待遇,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人員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聘用教師管理
招聘教師實行5年最低服務期制度,5年內(包括試用期)不準申請調動、參加公務員企事業單位招考、報考全日制研究生和辭職等。
六、其它
(一)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已辦理聘用手續但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出現以上問題的考生記入考試誠信檔案。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按照公告規定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原區政府門戶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包頭市九原區教師招聘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九原區政府門戶網發布相關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
針對疫情防控,本次招聘工作專門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涉及到招聘工作的多個環節,請考生按照工作指南的要求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避免到時影響考試。
(五)本公告由九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六)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1.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472-7148237(九原區人社局)
0472-7151608(九原區教育局)
2.招聘監督舉報電話
0472-6939383(派駐紀檢組)
附件:
1. 2020年九原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中小學教師崗位表(定向崗位).xls
2.2020年九原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中小學教師崗位表(普通崗位).xls
3. 2020年九原區教師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doc
九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