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
資格復審無異議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
(1)教育類崗位:采用說課方式。
(2)其他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考生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基本素質。
所有崗位面試考官由5-9人組成,當場評分,當場亮分,當場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為取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3位有效數字。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時間、地點在稷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綜合排隊
按照綜合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保留3位小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相同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經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向社會公布,擬聘用人員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
(六)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體檢在縣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依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2.考察: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等。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根據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稷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沒有問題或反映的情況不影響聘用的,公示期滿后辦理聘用手續。對群眾反映、舉報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請縣領導審批后,由用人單位統一到有關部門辦理檔案、編制、工資等相關手續,并與擬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執行國家見習期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申報,人社局審核,縣領導審批,財政部門列支。試用期滿,由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辦理下編手續。
聘用人員聘用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6年,6年內不得辭職,不得流動。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成立稷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
組長:吳宣(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組長:薛克學(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史志國(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員:王紅新(縣政府辦主任)
張維紅(縣人社局局長)
朱建虎(縣教科局局長)
張澤剛(縣衛健局局長)
崔鋒廣(縣紀檢委副書記)
楊志軍(縣財政局局長)
黃義虎(縣編辦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張維紅(兼)
副主任:南彥武(縣人社局黨委書記、黨組成員)
葛俊杰(縣教科局督學)
成員:趙孝民(縣人社局人力資源股負責人)
王志溫(縣教科局人事股股長)
任治國(縣人社局人力資源股科員)
招聘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本次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具體事宜;人社局負責業務指導、核準備案、監督檢查、擬定招聘方案;用人單位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務工作;紀委駐人社局、駐各用人單位紀檢組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群眾反映、舉報問題的查處;政府辦、教科、衛健、編辦、財政、公安等部門,按各司職責參與并做好招聘相關工作。
六、招聘紀律
1.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2.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3.應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資格。
2.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進入招聘的各個環節須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和“14天通信數據行程卡”信息,并接受體溫檢測,正常者方可進入現場。考試時,對體溫超過37.3℃的考生進行復檢,仍超過37.3℃的,經考點考務領導小組確定是否進入隔離考場考試。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晉人社廳發〔2012〕53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稷山縣人社局:0359-8707771
稷山縣教科局:0359-5523880
電話咨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監督電話:
縣人社局:0359-5522403
紀委駐人社局紀檢組:15635902789
紀委駐教科局紀檢組:15343596176
本《實施方案》由稷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已明確說明的內容,不再做解釋。此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