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區(qū)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根據(jù)各學科筆試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的3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對參加筆試成績有效人數(shù)不達招聘計劃3倍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對進入教學能力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依據(jù)考生提供的各種證件原件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1、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名登記表》;2020年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及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三方協(xié)議);已就業(yè)的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yè)且檔案在各級人才交流、就業(yè)服務機構代理的提供檔案托管部門證明,檔案自帶的提供本人檔案。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須出具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已畢業(yè)的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有關違紀處理規(guī)定予以查處:
①考生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材料的;
②報名時填報的主要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yè)、出生年月、現(xiàn)就業(yè)情況、現(xiàn)工作單位、參加工作時間、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有關信息等)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及真實情況不符的;
③隱瞞與報考資格有關的個人信息的;
④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4、考生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5、若取得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遞補資格復審時間為一天,且只遞補一次,逾期不再遞補;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六)教學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由區(qū)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1、教學能力測試以試講試教為主,每人備課、編寫教案時間60分鐘,講課時間15分鐘,教材使用大同市2019-2020年度現(xiàn)行教材。根據(jù)考生講課情況,測評其綜合素質(zhì),主要包括對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儀表舉止和板演示范能力。
2、教學能力測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按40%的比例計入考生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教學能力測試成績×40%
筆試、教學能力測試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教學能力測試后,依據(jù)各學段各學科總成績排名,按照計劃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并列者,按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名;若招聘計劃的末位名次考生,各項成績完全相同時,加試一場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數(shù)不達比例的,教學能力測試成績要求60分(含)以上,且總成績?yōu)?0分(含)以上,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七)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區(qū)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由區(qū)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zhì)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zhì)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對因懷孕不能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報考資格條件再行復查。
考察須填寫《大同市平城區(qū)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考察表》。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確定崗位(幼兒、小學教師)
報考幼兒、小學教師采取“按學科類別高分考生優(yōu)先選擇崗位”的辦法,即: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入圍擬聘用人選的考生,按各學科考試總成績排序,高分者優(yōu)先選擇具體應聘崗位。總成績名次相同,教學能力測試分高者優(yōu)先選擇崗位。
考生不得選擇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九)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并選擇崗位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pingcheng.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查清,以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對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考生,辦理招聘審批手續(xù)。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yè)的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nèi)經(jīng)考核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聘用單位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并報原鑒證機關備案。
無正當理由,不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本人檔案等有關材料并報到上崗者,取消聘用資格。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聘用人員必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否則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在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工作紀律,嚴明工作職責,嚴格工作程序,堅決杜絕和查處招聘中的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陽光招聘、誠信考試”的招考宗旨,實行信息公開、程序公開、條件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應聘人員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4、本公告由大同市平城區(qū)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區(qū)招聘工作領導組另行研究決定。
5、本次招考的各類應公開信息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pingcheng.gov.cn)公布,如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考信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政策咨詢:0352-5209328(工作時間)
監(jiān)督電話:0352-2392045(工作時間)
技術咨詢:0352-7930260(工作時間)
附件:
1、大同市平城區(qū)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2、平城區(qū)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崗位表.xls
5、大同市平城區(qū)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考試考生體溫監(jiān)測表.xls
大同市平城區(qū)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代章)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