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崗位:對筆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按規定考試直接采用面試方式進行的,最終報名成功人員即為參加面試的人選。
03崗位:對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根據筆試占5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占50%的合成成績(未組織筆試的根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下同)按該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生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由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負責。
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其他報名者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工作或相應專業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在職人員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2020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征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征得畢業學校同意,前述同意報考的材料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其中事業單位試用期人員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01、02崗位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03崗位在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均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進行,面試人選遞補及有關工作須在面試前三天截止。
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在接到復審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進行陳述、申辯。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以試講的形式進行,由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等)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六)體檢
符合上述“(五)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應聘人員:
01、02崗位:若組織筆試的,按其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若未組織筆試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03崗位:若組織筆試的,按其筆試成績占3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若未組織筆試的,按其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或僅采用面試方式考核的,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應聘事業單位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體檢工作由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統一組織,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按規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在聘用資格備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資格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堅持招聘政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514-80978061。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0514-12388,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0514-87922858。
六、本簡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簡章由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922025、0514-87227553
附件1:2020年7月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xls
附件2:2020年7月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doc
江蘇省揚州技師學院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