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調相關單位人員于2020年7月27—28日在縣教科體局干部人事股進行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28日17︰00,逾期不再補審;審查時以校為單位審查,考生本人不須參與現場確認。
2.最終報考對象以縣教科體局審查核定為準。審查確定的報考名單于2020年7月29日前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考錄”欄(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將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
(三)考核加分
在縣資格審查時,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加分,并與報考名單同步公布。對考核加分有異議者,由考生本人帶齊相關證書材料,于2020年7月30日9︰00--11︰00到縣教科體局干部人事股現場復核。
1.評優評模加分
其計分標準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加5分、4分、3分、2分,計分范圍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德育)、模范教師、師德標兵、優秀校長、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等。
2.優質課競賽獲獎加分(指縣選派教師現場參賽的各項教學比賽)
優質課競賽獲獎學科與所報考學科必須是相同學科,優質課未獲等級獎者不加分。
5.補充說明
評優評模和優質課競賽獲獎須為當地相應黨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評優評模、優質課競賽、“名師”工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各計最高分1次。
(四)筆試
由縣統一組織,為閉卷形式。
1.地點與時間
縣琴江中心小學;2020年8月2日上午8︰30—12︰00。
2.內容范圍及分值
學科文化專業知識100分、學科教學專業知識(新課標及教案分析綜合卷)100分,筆試卷面滿分200分。
報考高中、初中學科崗位的筆試內容以現行普通高中教材為主;報考小學、幼兒園的考生筆試內容以現行初中教材為主。其中:音、體、美、計學科統一按小學選調學科內容考試,幼兒教師按小學語文崗位學科內容考試。
3.考生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準考證由考生在考試前登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考錄”欄(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自行打印。
4.筆試成績2020年8月3日上午前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考錄”欄(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公告。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準考證在2020年8月3日15︰00—16︰00到縣教科體局干部人事股提出筆試查分申請,縣按相關考試規定進行查分核對。
(五)面試
1.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2+考核加分之和,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4人以上按1︰1.5)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并列均入闈)。
報考高中崗位同時兼報初中崗位的考生,高中崗位入闈面試的參加高中崗位面試;高中崗位未入闈面試的,自動進入縣城初中教師崗位筆試排名、確定面試名單。
2.面試地點
縣琴江中心小學。
3.面試時間
2020年8月4日。
4.面試方式
面試為說課,每位考生說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說課總分為100分;其中幼教、音、體、美、計及職校相關專業面試內容為說課與技能操作,說課與技能操作各占50%,總分100分;面試教材以縣使用的相應學段教材為準,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公布。如果同一崗位面試人數較多,需要2個或2個以上面試考評小組共同完成時,將對面試成績按規定進行修正。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技能操作辦法及地點等以具體安排為準。
四、選調辦法
(一)將筆試/2、加分、面試三項分數相加得出選調總成績。按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分類以選調總成績排名順序等額確定各崗位學科擬選調名單;上線最后一名如出現并列分數,則教齡長的優先;若出現報考人數未超過選調數的學科,則該學科最后一名總成績須達120分方可列為選調對象。
(二)擬選調對象經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并公示無異議后,小學、幼兒園由考生本人隨機抽簽的辦法確定任教學校,初、高中由考生本人按選調總成績及文件規定條件從高到低選擇任教學校。若考生放棄選擇的崗位,則該考生兩學年內不得再參加進城選調,空出的崗位按該學科參考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具體選崗時間另行公告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考錄”欄(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
(三)所有教師須書面承諾所報考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如無空額時愿意高職低聘。
五、組織機構
成立石城縣2020年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縣分管人事工作領導任組長、分管教育工作領導任副組長,縣教科體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委編辦、縣招才引智局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縣紀委監委、縣教科體局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教科體局,其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和工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選調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二)選調工作由縣教科體局牽頭,縣紀委監委、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招才引智局等單位全程參與并監督指導。
(三)選調工作經費由縣財政予以保障。
(四)嚴肅工作紀律。考生被舉報弄虛作假、考試舞弊,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當事考生三年內不得報名選調考試;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五)本方案解釋權在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及具體安排將根據工作進度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考錄”欄(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