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部分崗位需加試技能測試,由連云港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統一組織實施。應聘人員在考試各環節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筆試
1.筆試內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技能,筆試科目詳見《崗位表》。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在徐圩新區網站(http://www.xwxq.gov.cn)另行補充公告,請報名成功者及時關注,并按補充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3)考生在筆試當天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并配合檢測體溫。“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來自湖北省、北京市、新疆烏魯木齊市(非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還應主動出示有效的7天內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報告。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4)按當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筆試當天持“蘇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筆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主動報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筆試成績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徐圩新區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連云港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后,無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5: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材料: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兩張;各層次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合格證)原件;具體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連云港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徐圩新區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復審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5.報考人員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證(交復印件),同時需提供報考人員手寫委托證明及報考人員相關復審材料。
(四)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具體詳見崗位表),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技能測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徐圩新區網站公布。
(五)面試
1.無技能測試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有技能測試的,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折合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及排名將在徐圩新區網站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面試形式為演課,滿分為100分,演課內容為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無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有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的40%+技能測試成績的30%+面試成績的3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徐圩新區網站公布。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連云港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教育網、徐圩新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連云港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2018、2019、2020屆全日制畢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其他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已通過相關考試并取得有效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合格證的人員,須承諾在自聘用之日起1周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舉報
1.徐圩新區監察室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2256025。
2.連云港徐圩新區黨群工作部接受本次招聘舉報,舉報電話:0518-82256003。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連云港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所屬學校2020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xls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連云港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