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
擬聘用對象由縣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執行。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費由考生自負;體檢時間詳見永嘉縣政府信息公開縣教育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欄目,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
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2013〕2號)執行。考試入圍對象的人事檔案、戶口所在地或畢業學校所在的公安部門關于近幾年違紀違法政審調查表、鄉鎮(街道)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書、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有關材料,必須于2020年8月底前提交到縣教育局人事教育科。未按時提交上述材料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對象名單在永嘉縣政府信息公開縣教育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欄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各環節入圍名單經永嘉縣政府信息公開縣教育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欄目公布后,出現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的,其空缺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1.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違反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精神的,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2.永嘉戶籍:指具有永嘉戶籍的畢業生或被高校錄取時其戶口在永嘉的應屆畢業生;溫州市戶籍:指溫州市各縣(市、區)戶籍。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戶口不限崗位除外)。
3.縣外在編教師在8月底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4.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提供原件)。
5.考生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護照或有頭像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有效身份證件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6.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獲取報考資格的,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后等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7.對已經選擇聘用崗位,但放棄聘用資格的,不按規定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的,不辦理相關手續的,不提供人事檔案考察材料的擬聘用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8.招考專業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18更新)規定執行。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與報考學科相對應,由報名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招聘單位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專業條件審查認定。
9.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參加考試人員管理嚴格按照溫州市和永嘉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最新規定執行。
10.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和范圍。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11.政策咨詢聯系電話:縣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0577-57756558。
12.本公告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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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5.2020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需交材料清單
6.2020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委托書
7.2020年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考生承諾書
8.2020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專業與報考學科對照表
9.2020年度永嘉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諾書
永嘉縣教育局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