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面試成績發布:面試成績在相關高校就業服務中心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7)報考同一崗位考生在末位成績出現并列時,需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以后續通知為準,加試為面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排序。
(五)體檢。
1.考核結束后,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2.根據考核結果,組織人選進行體檢。事業編制人員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對體檢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不予考察。
(六)考察。
考察主要內容包括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適應崗位能力、學習工作業績等方面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報招聘小組。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及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七)簽訂意向書。
預定聘用人選與保亭縣教育局、保亭縣衛健委(保亭縣人民醫院)簽訂就業意向書。并按要求參加用人單位的到崗試工活動,不參加到崗試工活動人選視為自動放棄。
(八)到崗試工。
預定引進人才結合自身情況到用人單位開展1個月到崗試工活動。開展到崗試工活動往返路費、工作補貼、食宿由用人單位負責解決;往返路費補助按上限封頂3000元,少于3000元的按實際產生費用實報實銷;工作補貼按碩士研究生7000元/月,博士研究生按10000元/月標準發放。
(九)公示。
招聘小組根據面試、體檢、考察、到崗試工等情況,采取集體研究的方式確定擬引進人才,報縣人才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提請縣委人才工作委員會審議,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公示,擬引進人才公示時間為不少于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小組進行調查處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由縣人才招聘領導小組報請縣委審批。審批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以及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不納入事業編制的人才,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并報縣委人才辦備案)。引進人才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招聘人員待遇
(一)工資待遇。教育、衛生類引進“碩博”人才可選擇納入單位事業編制人員管理或不納入事業編制。納入單位事業編制人員管理的人才,工資待遇按照我縣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執行。用人單位將現有編制優先用于引進人才,滿編超編情況下,工資待遇按照我縣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執行,并承諾2022年12月前辦理入編手續。
不納入事業編制的人才,工資由用人單位納入單位財政預算,按我縣同級事業編制工資的1.5倍發放。
(二)其他福利待遇。
1.安家費:在保亭無房的引進人才前5年發給安家費。試用期滿后1-5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按安家費總額的60%、10%、10%、10%、10%的比例發放。總額標準如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職稱50萬元;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職稱40萬元;
5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退還已發放的安家費。領取安家費后不再重復領取我縣其他住房補貼。
2.人才補助:引進人才前5年發放引進人才補助。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結果分等次發放,考核結果未達到稱職等次以上的不發放,具體標準如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職稱,考核為優秀的10萬元、稱職的8萬元;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職稱,考核為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
5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合同后不再發給引進人才補助。
3.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引進人才由縣房管部門優先安排免費入住。由用人單位對住房進行必備的裝修配置(按1萬元標準),配備床、桌子、衣柜、空調、熱水器、廚具等生活必需品,實現“拎包入住”。
4.配偶和子女落戶、就業、教育政策。引進人才配偶、子女
符合我縣落戶政策的可隨遷在我縣落戶;其配偶、子女屬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副處級以下),或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人員,在政策許可條件下,可調入我縣安排工作;隨遷子女,可按就近入學原則,在我縣選擇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區內公辦學校就讀。
(三)人才管理。納入用人單位事業編制管理引進的人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人才,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辭職或調出縣外工作,特殊情況除外。
六、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實施,招聘全過程實行“陽光作業”,接受社會監督。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此次招考專業分類原則上統一按《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專業目錄》劃定。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呈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無關。
(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招聘領導小組有權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具體時間和其他相關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公告為準。
七、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每個環節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2020年人才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并解釋。
九、咨詢電話
教育類咨詢電話:0898-83666810。
衛生類咨詢電話:0898-83663005。
本招聘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咨詢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2020年(教育類)“碩博”人才專項招聘崗位表.xlsx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2020年(衛生類)“碩博”人才專項招聘崗位表.xlsx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