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參考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
考察參考《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若有放棄,是否遞補由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育局研究決定。
四、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一)嚴格考生疫情防控健康要求
1.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筆試的考生應在筆試前14天(7月4日前)申領麗水“健康碼”!敖】荡a”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筆試。
2.“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
3.“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我省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
4.“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5.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578-6121393)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筆試;
6.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7.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二)嚴格考試防控管理要求
1.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敖】荡a”非綠碼、近期由中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觸者考試期間全程佩帶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考試期間若出現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2.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筆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3.領取準考證時,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并填寫《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考生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其誠信檔案,若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荚嚽爸鲃訙p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慶元做好準備;
公告發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它事項
1.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3.被聘用人員須在慶元服務滿五周年(含試用期一年)。
4.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本次招聘需公開的信息將在慶元縣政府網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網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8-6122610
附件: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元縣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