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據縣區崗位需求,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分專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愿選擇就業縣區。如同一專業出現筆試成績相同者,按專業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就業縣區;如專業成績仍然相同,按在校學業必修科目平均分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就業縣區。
跨市到臨沂就業的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按照跨市就業接收計劃執行。
選擇就業縣區時間、地點通過臨沂市教育局網站另行公告,具體就業崗位由各縣區自行組織選崗。
四、考察體檢
就業崗位選擇完成后,進入考察、體檢階段。考察、體檢工作由各縣區組織實施。考察采取適當方式進行。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由體檢組織部門統籌安排。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沒有征得體檢組織部門同意不在規定時間參加體檢或復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資格且視為違約。體檢費用由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個人承擔。
五、公示聘用
縣區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違約處理。
六、其他
1.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
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
員處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競崗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無關。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臨沂市教育局負責解釋。監督電話:0539-8317144,8314743。
附件:
1. 2020年山東省屬公費師范生(定向臨沂)競崗選聘專項考試科目表.xls
2.2020年山東省屬公費師范生(定向臨沂)報名登記表.doc
3.2020年山東省屬公費師范生(定向臨沂)誠信承諾書.doc
臨沂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