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同時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含)以上,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教育基礎知識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部分按專業類別分類命題(詳見附件筆試科目)。各類崗位均考一科。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筆試時間: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郯城縣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單位和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面試結束以后,對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在郯城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經審核,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再繳納面試考務費用。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考察、體檢。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一)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體檢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同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后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聘用單位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無法按期取得的,予以解聘。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對于公辦幼兒園確定的聘用人員按照深化編制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根據《山東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考試防控指南》要求,應聘人員須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報方式進行健康監測,早、晚各進行1次體溫測量,并填寫《考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試入場時進行審查并上交監考老師。
本簡章由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39-6221372;0539-6107002
報名系統維護電話:0539-6221373
附件1:2020年郯城縣公開招聘教師考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docx
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