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所在工作單位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人社、機構編制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具體樣式和要求見附件2)。
⑤經學校驗證的2019-2020學年原始、完整的本人撰寫的教學設計,經學校驗證的2019-2020學年課表和按教學進度撰寫的授課計劃。
⑷報考人員按照崗位條件要求,選擇一個學段崗位報名。
⑸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和縣教體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工作。
⑹收費標準: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面試費按每人80元收取。
2、面試(即專業測試)
面試分報考崗位(學科)采用無生上課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名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上課時間為15分鐘,準備時間30分鐘。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幼兒園和小學語文、數學、英語4個崗位若需要核減選調名額的,按照與核減后公布的選調崗位名額1:1比例,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以高學歷者優先;若學歷相同的,以年齡小者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若上述四個崗位出現空缺崗位,將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遞補。
3、考察
⑴考察對象為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報考幼兒園和小學語文、數學、英語4個崗位若需要核減選調名額的按上述規定執行。
⑵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等。考察時,重點查看個人檔案、核實編制情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近兩年工作量等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進一步核查。
⑶考察工作由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4、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5、分配安置
對擬選調人選公示無異議的,即確定為選調人選。選調人選由縣教體局根據選調崗位要求、學校學科教師需求情況和《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安排到相應中小學任教。
6、調動聘用
選調人員按規定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選調人選應與原學校解除聘用關系,與所選擇學校(小學教師與中心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所有被選調人員需在新任教學校缺額崗位內重新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相應專業技術缺額崗位。選調人選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聘用、工資轉移等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工作監督
選調工作在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其辦公室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0562—3226316(縣教體局)
0562-5316518(縣委編辦)
0562—3210930(縣人社局)
查詢網站:樅陽縣人民政府網人事信息欄、樅陽縣人民政府網教育體育管理欄、樅陽在線。
附件:
1、樅陽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人自行下載打印).doc
中共樅陽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樅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