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人所有的畢業證、學位證網上驗證結果。考生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畢業證驗證結果、《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打印學位查詢結果《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應屆畢業生網上查詢不到結果的,承諾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屆時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崗位中限師范類專業報考且從畢業證書無法界定是否為師范類專業的,需提供當年入學招生錄取審批表(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和學籍表。招生錄取審批表明確顯示為師范類,學籍表(成績冊)上顯示有“教育學”、“心理學”、“學科教材教法”、“教育實習”,且均為必修或考試的,方能以師范類專業對待。
6.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承諾(填寫《容缺報名個人承諾書》,見附件2),先報名參加考試,聘用后須在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按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規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7.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于2020年7月3日前出具)。
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需網上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擬享受減免面試考務費的考生,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材料同減免筆試考務費的要求相同)辦理減免手續。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的,查實后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教育知識與綜合素質,具體包括: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
(2)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等。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30
筆試時間及地點等其他相關事宜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提前在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公布。
(二)面試
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同一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完全相同且超出崗位設置數量的須進行第二次面試。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公布。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考察與體檢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醫院由區教育和體育局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設立最低服務年限,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因考錄、調動等原因要求離開聘用單位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六、其他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崗位條件等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泰山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38—6270996(泰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招聘監督電話:0538—8221767(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1.2020年泰安市泰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匯總表.xlsx
泰安市泰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