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依次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考生筆試和面試折算后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順序優先進入體檢考察:
1.筆試成績高的;
2.退役軍人;
3.招聘單位的應聘人員(依據《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
4.學歷層次高的。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內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不予聘用。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如有需要可以對應聘人員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空缺,招聘單位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遞補人員只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產生。
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通城網公布。
七、公示與聘用
在公開招聘(人才引進)過程中,考試成績和考察結果一律實行公示,公示期分別為七個工作日。凡在公示期內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查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1.學歷經上級主管部門認定不予承認的;
2.考試舞弊、工作經歷造假及其他弄虛作假的;
3.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公示無異議的,或者有舉報投訴經查證不實的擬聘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招聘崗位聘用,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同時,享受如下待遇:
1.住房補助。在我縣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和正高級職稱(執業資格)的,按購房款的30%給予購房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副高級職稱(執業資格)的,按購房款的2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全日制本科生住房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公租房或由用人單位安置給予一定的租房補助。
2.生活補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的每人每月35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的每人每月1000元,發放期限為3年。
3.其他待遇。本次引進的人才作為全縣后備干部進行跟蹤管理。對于表現突出的,可選派至黨政機關掛職鍛煉、重點培養;對符合公務員調任及聘任制公務員有關規定條件的引進人才,可按規定程序選調到黨政機關任職或選聘為機關公務員。引進人才在配偶工作、社會保障、戶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圍內由用人單位優先照顧。子女轉入我縣學校就讀的,可根據本人意愿選擇本地學校就讀。
引進人才最低服務期為5年,實行1年試用期,服務期內離開或考核不合格者,相應待遇取消。
八、組織領導和工作紀律
1.公開招聘(人才引進)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2.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招聘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嚴肅處理;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3.做好個人和公共衛生防護。在招聘的相關環節,考生要佩戴防護口罩,出示健康綠碼,如實登記并報告個人身體狀況,積極配合進行體溫或核酸檢測,嚴格做好個人衛生,嚴格遵守考場公共衛生和防疫秩序。
聯系電話: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15—4339128(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縣委組織部:0715—4329748(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
附件:
1.2020年通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2.2020年通城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信息表.xls
中共通城縣委組織部通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