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教體局2011年教師進城調動招考方案
為了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制度,體現教職工調動的公平性,形成教師隊伍建設積極向上的競爭激勵機制,現就今年教體系統(tǒng)教師進城調動招考提出如下方案:
1.基本條件
(1)師德要求: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yè),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教齡、學歷要求:在農村鎮(zhèn)鄉(xiāng)任教6周年及以上,其中班主任或團、隊工作經歷3年或3年以上;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其中35周歲以下的必須具備高一級學歷。
(3)年度考核:近6年來年度考核等第必須每年為合格,其中一年為優(yōu)秀。
2.對象及招考范圍
招考對象為全縣符合基本條件的初中、小學教師,初中教師不得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小學教師不得報考初中教師崗位,不得跨學科報考(小學語、數除外)。被列入“招考范圍”的學校教師不得報考。
2011年招考學校確定為城關中學、實驗中學、七星中學、實驗小學、青年路小學、南明小學、城東小學。城關中學招考語文1人,科學1人;實驗中學招考科學1人;七星中學招考語文1人;實驗小學招考語文3人;青年路小學招考語文2人,數學2人;南明小學招考語文1人,數學2人;城東小學招考語文2人,數學1人。
新昌縣教體局2011年教師進城調動招考學科及指標
3.實施步驟及辦法
(1)公布指標。8月4日在教育網和教體局機關公示欄、8月5日在《今日新昌》公布招考指標及相關信息。
(2)報名辦法。8月9日報考者到教體局人事科報名。報名時須帶現任教學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的招考申請表,并提供全日制畢業(yè)學歷及高一級學歷證書、身份證、加分項目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每人限報一所學校、一門學科,報考者將填寫好的招考志愿表投入投票箱內(投票箱由縣紀委派人協(xié)同保管與監(jiān)票),報名工作于當日下午4∶00結束,在縣紀委監(jiān)督下,當場統(tǒng)計報名情況,打印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縣紀委。8月10日下午領取準考證、考試。
(3)考試內容與形式。報考者須參加教體局統(tǒng)一組織的綜合性文化考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學科知識。考試形式為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
(4)加分。自2001年起,凡在縣、市、省教研室組織的優(yōu)質課評比中獲獎的,獲縣一等、市二等及以上給予加分5分,獲縣二等、市三等給予加分2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5)錄用對象確定。教體局根據筆試成績、政策加分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該校該學科聘數擇優(yōu)確定錄用對象。如有并列分數的,則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為先。
確定的擬調動對象在教體局公示欄張榜公布。
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教體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新昌縣教育體育局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