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
1.確定體檢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末位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則分別按試課、技能測試、筆試成績的順序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遇各項成績均相同人員,另行加試,加試采用面試形式,成績高者入圍)。
體檢通知及體檢對象名單將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
2.體檢
體檢參照2020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疫情防控相關資料參加體檢。自愿放棄體檢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入圍體檢考生在妊娠期人員,須在1年內完成體檢,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參照2020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將取消招聘資格,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1.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五年服務期(含試用期)合同。
3.2020年應屆畢業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必須于8月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等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4.被聘用對象實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學校與畢業生本人簽訂1年見習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規定的“先上崗、再考證”的聘用對象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雙一流”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未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筆試的考生應在筆試前14天(6月27日前)申領溫州“健康碼”!敖】荡a”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筆試!敖】荡a”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我市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敖】荡a”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甌海區教育局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筆試。
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健康碼”非綠碼、近期由中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觸者考試期間全程佩帶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荚嚻陂g若出現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筆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并填寫《甌海教師招聘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諾表》(見附件3,自行下載填寫),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市外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溫做好準備。
公告發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定的,區教育局將另行公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
九、其他規定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規范程序,嚴明紀律,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3.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4.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高校在讀生不能報考,在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5.報考人員在注冊時須先進行手機驗證(因系統限制,必須是浙江移動手機號碼),輸入手機號碼后,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自動發送驗證碼到相應的手機,驗證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冊。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報考人員必須在2020年6月28日9時—6月30日17時期間內注冊并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6.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及疫情防控相關資料。身份證遺失的,需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凡弄虛作假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當年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7.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相關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該認證書。
8.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與個人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9.其他未盡事宜將及時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查閱。
10.本公告由甌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甌海區教育局政工科8859828788522647
監督電話:甌海區教育局信訪巡查中心88524443
附件:
1.溫甌教政〔2020〕122號 附件1:甌海區2020年招聘教師(二批)學科崗位和要求一覽表(3)20200612.xls
2.溫甌教政〔2020〕122號 附件2:甌海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會計)專業資格審查辦法.doc
3.溫甌教政〔2020〕122號 附件3:甌海教師招聘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諾表.docx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