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需求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名額,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筆試人數超過1:3的(含1:3),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1:3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即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近半年內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2014年修訂)執行,2020屆畢業生可提交學校畢業體檢表。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申請復檢,并到同級別的另外一家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即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并對其檔案進行審核,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
應聘人員放棄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1.由領導小組成員集體研究,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如有自愿放棄的或公示有異議經查實被取消擬聘資格的,空缺的名額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確定。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擬聘用人員呈報縣政府審批。
2.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樂東縣特殊教育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五年(服務期限不滿五年者每年應繳五千元違約金);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可續聘,連續兩年度考核不稱職或聘用期內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得隨意調動工作。
3.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由縣財政全額發放工資;聘用人員工資、福利根據現有職稱(職務)檔次按我縣同等教師待遇辦理。
4.聘用人員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留著原籍也可遷入我縣,檔案關系統一轉至我縣,由縣教育局負責管理。
5.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到學校報到,無特殊理由不服從安排、不按時到學校報到上課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試用書。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18078950566,0898—85521419,0898—85529009。
附件:
樂東黎族自治縣2020年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doc
樂東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