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試類別:本次招聘考試類別為中小學教師類(D類)。
3.考試方式:筆試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題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具體流程詳見《準考證》。
4.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查詢:2020年8月底,報考者可登陸報名系統或向招聘單位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6.照顧加分:對少數民族報考者采取照顧加分政策,分值為3分。照顧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招聘的人數,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并由報考者提供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在面試前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復審。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則應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至面試開始前5個工作日。比例內末位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并列報考者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有任何一科成績為0分或存在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者均不能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面試資格復審完成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對面試人員名單進行備案。已確定的面試人員名單須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公布。面試人員名單一經公布不得遞補。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攜帶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及有關證件證書原件,經招聘單位驗證無誤后方能面試。驗證時,招聘單位要認真核對報考者在《報名登記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證書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對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要認真核驗其身份證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
2.面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由各縣區、開發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自行公布。
(三)招聘總成績
本次招聘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筆試總成績不計入招聘總成績,面試成績為招聘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確定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的招聘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總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方式并以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人選,加試應在面試工作完成后一周內完成。
(二)招聘單位負責考察人選的考察工作。著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可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招聘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六、體檢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考察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市屬及城區、開發區所屬學校的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各縣所屬學校的體檢人員由各縣教育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者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可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分別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和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及時進行復查。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者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經招聘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同意后報送聘用材料辦理聘用手續。使用事業編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的,其聘用手續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程序辦理,按學校單列下發聘用通知。同時,將聘用通知報同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備案。
使用中小學聘用教師控制數的人員,不辦理入編手續,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社會保險等方面按照《關于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桂編辦發〔2015〕8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于事業單位有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9號)文執行。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對進入面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按照崗位和考試成績排序候聘,自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年內,若有招聘單位因工作需要招聘,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可免筆試,直接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進行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合格者可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肅公開招聘紀律。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回避制度。報考者、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九、其他
(一)本簡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二)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從南寧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了解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特別提醒:本次考試范圍可參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南寧市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南寧市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或授權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招聘無關。
(四)聯系方式:
招聘單位:詳見崗位計劃表;
南寧市教育局:0771-2810561、0771-2809709;
南寧市教育局監督電話:0771-2809068;
網上報名系統操作咨詢電話:0771-5666248。
1.南寧市2020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
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
南寧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