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1日-8月1日(周六、周日除外);以后長期接受申請。
(二)報名地點
方城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電話:0377—67215660
(三)提交材料
凡符合引進條件的教師,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申請書上要有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從教主要業績、回鄉從教志愿、意愿任教鄉鎮(學校)、服從分配等內容,并由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簽署同意調出意見。同時,現場填報方城縣引進中小學教師申請表,交驗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含教師資格網上驗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所在縣編辦出具的機構編制冊復印件和從機構編制信息管理系統中導出的個人信息采集表。
(四)組織審查與考核
由方城縣委編辦、縣人社局、教體局、財政局組成考核組,邀請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參加,對所有提交資料齊全的申請人員進行組織審查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組根據考核情況出具考核報告,提出調回建議。
(五)確定引進教師人選
根據考核組的建議,由方城縣人社局統一匯總,經有關部門聯審后,提交縣委編委會或縣委編委領導審批。
四、調動分配
(一)辦理手續
引進教師獲得批準后,到方城縣人社局領取商調表格,由個人負責辦理兩地同意調出、調入簽章等手續。方城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財政局、教體局根據各自職責,辦理引進人員的手續。
(二)分配工作
引進人員必須服從方城縣教體局工作分配。教體局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志愿,將引進人員分配到鄉鎮缺編學校或局直學校任教,原則上按原工作崗位對等原則安排,三年內不允許調整工作崗位。
五、其他事項
(一)教師引進期間,應聘者應保證報名時所留的聯系電話暢通,凡各個環節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執行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二)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方城縣公開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方城縣公開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二0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