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合肥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教師30)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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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號)規定和要求,現就合肥市2020年度上半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經核準,合肥市2020年度上半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90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合肥市2020年度上半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
1、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9年6月17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3、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
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不可以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以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
考生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填報,如考生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未出現,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XX類”或“一級學科”及類似情形的,可由培養單位提供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并證明其相關性。
崗位條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學歷的人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學位以上的人員;如要求提供學位的招聘崗位,學位與學歷的專業須一致。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
4、在2020年度上半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專項招聘“應屆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面試(或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或專業測試)、成績合成、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報批核準、聘用。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報名,填報報名信息前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統一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6月24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6月26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一般為1:3,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6月29日9: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7月22日至7月24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根據崗位類別如下表:
《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教育教學理論》內容主要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教師道德素養等,滿分100分;
《專業知識》(財會、法律、通信工程、計算機、衛生基礎知識、衛生基礎知識、分析化學、生物化學、醫學微生物學)主要為所報崗位應知應會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其中,《專業知識》中的《衛生基礎知識》內容主要包括生物學、人體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病理學和診斷學的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申論》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時間:2020年7月25日(周六)上午8:30-12:00,科目1、科目2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科目1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科目1試卷和答題卡;科目2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發放的所有考試資料。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同時,我們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如果需要調整筆試時間,提前10日在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逾期者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安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安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額溫≤36.8℃(或腋溫≤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20年7月25日14:30-17:30和2020年7月26日08:00-12:00,14:30-17:3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門大廳(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政務環路88號,聯系電話:0551-63536503)申報加分事宜。具體要求如下: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須滿兩年)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
4、筆試結束后,將在8月20日前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成績。經查分和加分環節后,依據最終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比例(詳見崗位表)確定面試(或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或專業測試)人員。市直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3:1-5: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專業測試)的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專業測試)人選。
(三)資格復審
面試(或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在面試(或專業測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4)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